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南充校区2014 年第一季度学生安全专题教育一随着高校校园日益社会化,诈骗案件在高校时有发生,其案件发案率仅次于盗窃案件。诈骗案件是指假冒、伪造等欺骗手段,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将公私财物非法占有的犯罪行为。诈骗案件的行为特征是犯罪分子采取欺骗的方法,从其作案的手段看,它属于智能型犯罪,其犯罪目的是骗取公私财物归为己有;从犯罪类型看,它属于侵犯财产罪,同时兼有多种犯罪。诈骗案件的一般特点是犯罪分子冒充身份,编造谎言,流窜犯罪,重复作案。诈骗分子容易在大学生身上打主意,骗取财物。故为加强我院学生预防诈骗案件的发生,我处特开展此次专题安全教育。教育主题:预防诈骗教育时间:2014 年第一季度组织部门:保卫处授课人员:肖铭教育方式:1、保卫处对学生处辅导员培训 2、学生处辅导员具体对学生授课教育对象:在校本科、大专学生教育内容:一、诈骗手段分析诈骗案件中,诈骗分子虚构情节、编造谎言、隐瞒真相,取得被害人的信任后,让被害人自动交出钱物,从而达到骗取钱物的目的。诈骗作案手段因时间、地点、条件和对象不同而异。用过对大量高校大学生受骗案件进行分析,犯罪分子的诈骗手段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一)、虚构身份,骗取同情诈骗分子假冒在校大学生或其亲友、记者、华侨、领导子女等身份在各地流窜,接近大学生后,以请求帮助或帮助他人解决急需等理由,向学生伸手借钱,钱一到手,马上逃离。这是诈骗分子惯用手段之一。(二)、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诈骗分子利用大学生对某些商品、外币等不了解、不熟悉、辨别力差等情况,,以质次价低的商品冒充质优价高的商品,以一些低值外国货币冒充价值大的英镑、美元,对大学生施展骗术,屡屡得手。(三)、招生聘员,设摊骗钱现在大学生就业压力增大,竞争更加激烈,一些大学生或为提高能力适应社会,或为解决暂时的经济困难,纷纷走上社会,或报名参加培训,或寻找就业机会。诈骗分子借此设下骗局,通过报纸、杂志或张贴广告,发布培训、家教和用工等各类信息,骗取学生培训费、中介费、报名费及录用押金等。为数不少的大学生交了中介费或者押金后,他们以种种借口不兑现承诺,甚至突然人去楼空,“蒸发”了事。(四)、滋事生非,半骗半抢诈骗分子数人一伙,分工配合,由其中一人故意与大学生制造矛盾,然后接机向大学生要求赔偿损失,其他人员则以中间人、打抱不平着出现,诈骗甚至抢劫学生财物。社会俗称的“撞猴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