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概论全体民航工作人员必须贯彻“保证安全第一,改善服务工作,争取飞行正常”的中国民航工作总方针
第一节空中交通管理空中交通管理(air traffic management,简称 ATM)的任务是:有效地维护和促进空中交通安全,维护空中交通秩序,保障空中交通畅通
它包括空中交通服务、空中交通流量管理和空域管理三大部分
空中交通服务(air traffic service,简称 ATS)是指对航空器的空中活动进行管理和控制的业务,是空中交通管制服务、飞行情报服务和告警服务的总称
飞行情报服务(flight information service,简称 FIS)的任务是:向飞行中的航空器提供有益于安全、能有效地实施飞行的建议和情报的服务
其范围是:重要气象情报;使用的导航设备的变化情况;机场和有关设备的变动情况(包括机场活动区内的雪、冰或者有相当深度积水的情况);可能影响飞行安全的其他情报
第二节空中交通管制在巴里江机场装设的机场塔台是我国装设的第一座塔台
从 1998 年 1 月 1 日开始,北京终端区第一个实施雷达管制,标志着 我国实施雷达管制的序幕正式拉开
(简答题)空中交通管制工作的基本要求:(1)周密计划,准备充分,作好飞行的组织和保障工作
(2)积极主动、准确及时和不间断地工作,防止飞机之间在空中和在机场地面活动中相撞
(3)主动配合,密切协同,合理地控制室中交通流量
(4)掌握熟练的业务技能,为飞行提供保障安全的情报、措施和建议
(5)保证及时提供导航设备和提供遇险飞机的情况
第二章管制机构以及职能第一节民航的管理机构和管制单位中国民航总局下设七个地区管理局:华北管理局、东北管理局、西北管理局、华东管理局、中南管理局、西南管理局、新疆管理局
(山东安全运行监督办公室属于华东管理局)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工作分别由空中交通管制单位实施,即:塔台空中交通管制室(简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