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我国公务员分类制度一、我国公务员分类制度立法思想。(一)由粗到细,为进一步的完善留出空间 (二)以优化管理为目的 首先,职位分类不是为了好看,而是为了提高公务员管理的科学性与针对性。其次,我国公务员分类实为“分化” ,“分化”就是“逐步演化"。最后,具体类别的设定要兼顾现在和未来。 1.专业技术类 专业技术类是指机关中履行专业技术职责,为实施公共管理提供专门的技术支持与保障的职位。 2.行政执法类 行政执法类是基层行政机关中履行行政监管、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稽查等现场执法职责的职位. 3.综合管理类 综合管理职位是指机关中除行政执法类职位、专业技术类以外履行综合管理以及机关内部管理等职责的职位。三、考试录用方法和内容(1)笔试法 这是一种最古老、最常用的测验方法. 笔试法一般分为两类:论文式笔试法,也叫主观性笔试法。短答式笔试法,也叫客观性笔试法.(2)口试法 : 口试法即指面试,是指考生以口述方式当面回答主考人所提出的问题。 口试也有两种形式.个别面谈,分组口试。(3)模拟操作法 : 一种综合测试方法。 模拟操作法是指根据职位的具体要求,主考人为考生设计一种模拟真实工作环境的情景,如起草公文、主持会议、发表演讲或进行实际调查等,让考生进行实际处理的演示 (4)心理素养测验:考察应试者的性情、意志、反应等个人心里素养,供录用时参考。 注意:心理测试形式 心理测试评分标准第二节 我国公务员考录的范围和条件1.公务员录用的范围 :《公务员法》第 21 条第一款规定:“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实行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办法。"我国公务员录用考试的范围只限于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具体包括 :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和办事员这么几个职务.对于主任科员以上的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主要是通过委任和选任的方式进行补充。 2.报考公务员的条件 报考国家公务员的资格条件,从条件的内容看,可分为积极条件和消极条件。积极条件是从正面对公务员所需要的条件加以规定,消极条件是从反面对公务员不应有的条件加以限制或排除 . 积极条件:《公务员法》第 11 条规定:“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年满十八周岁;(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四)具有良好的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