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的法律规范化与人性化(管理:法律规范、人性若比邻)(有两个具哲学意味的成语,一个叫“不乱方寸”,一个叫“事在人为”。在管理领域不乱方寸的法律规范化管理在左,事在人为的人性化管理在右,二者能否兼顾? C 公司郑老板提倡人性化管理,要求员工个人高度自觉,在宽松的环境里积极工作。因此无论是管理者还是员工,犯了错误都不会被追究责任。可现在公司的一些现象让郑老板对人性化管理产生了怀疑: 每天上班迟到、早退的现象越发严重,常常有员工找各种理由请假,甚至不请假也不来上班; 员工上班时间在办公室总是嘻嘻哈哈,玩游戏、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等现象屡禁不止; 员工听到安排的事情用一句话:知道了、太罗嗦了、等下做、你怎么那么多事啊、这还用你教?等等 每月发工资时大家都很积极,可做起事情来拖拖拉拉,开会、写总结,总有人三请四催还不能按时到场或完成任务; 公司的一些通知、文件下发后,就石沉大海,不知结果如何,事后追问起来,很多人总是一脸茫然.无奈之下,郑老板聘请了职业经理人付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付总对公司情况进行考察后对郑老板说:“公司管理随意性大,不可控制的因素太多,法律规范化管理势在必行。"郑老板深为赞同。在付总的主持下,公司制订了大量的管理制度和文件,一切按制度办事,并要求全体员工都要严格执行。但是,不到一个月时间,公司就炸开了锅: 一些业务代表抱怨说:“公司规定每天早晨要到公司打卡,假如没打卡就要被罚款,打完卡后再到客户那里谈业务的时间就不够了,工作没效率。” 部门之间冲突不断.例如:库管和车队队长打了一架,因为车上有一批退货,库管认为没有总经理签字同意,不让入库。车队队长说:“这货是下班前才接到业务通知,运回时总经理已下班,货放在车上过夜不安全,先入库暂存,明天再办批准手续。”库管不敢违反公司的规定:没有正式批准手续,任何物品不得入库,违者按 500 元/次处罚当事人.车队队长觉得这不公平,万一在车上把货丢了,损失由他个人赔偿。因为公司规定:货在车里,所有损失均由车队责任人承担。郑老板终于坐不住了,找付总谈话。付总认为出现这些问题并不是坏事,他原先任职的外企就是靠这样做成功的,任何改革都会损害到局部利益,为了公司的未来,这些代价是必须要承受的,只要坚持下去,就一定会成功。可是,半年过去了,法律规范化管理并没有让公司的事态好转起来。相反地,那些跟着郑老板打拼起来的老员工却一个个地提出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