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考核,是否一定需要强制分布? 话题背景 在做绩效考核方案时,一般情况下我们一定会把分数分为几个等级(ABCDE),然后给每个等级标上人数限制和与薪资挂钩,从而人为地控制了绩效考核的正态分布,做到了有奖有罚,使得从表面上看绩效考核的分数分布是合理的,运行是正常的。 我们或许也时常能听到直线经理的抱怨,员工的业绩都很好,为什么一定要有员工不合格要扣钱?难道不能全部合格吗?为了应付强制分布,直线经理会想出各种各样的招数,比如轮流坐庄.最终,HR 从表面上看绩效考核一片和谐,实际上绩效考核越来越偏离其最终目的。 viviangemini:为什么绩效考核评分要成正态分布?实施绩效考核是否一定需要强制分布? 雯 筠: 1、正态分布是为了区分绩效优秀与绩效不好的员工,根据 80/20 管理定律,20%的优秀员工制造了企业 80%的业绩。 2、实施绩效考核未必一定要执行强制分布法。对于刚开始实施绩效考核的企业或管理还不太法律规范的中小企业,绩效考核难以在定量化和客观进行的情况下,实行强制分布法反而会起反作用。对于成熟的大型企业,信息系统比较完善的情况,可以实施强制分布。假如不实行强制分布法,可以引入绩效考核系数的方法来实现。将个人绩效与部门绩效挂钩,对不同部门之间的考核结果引入相应的调节系数. langshi0716: 1、绩效考核进行正态分布的缘由是因为担心绩效结果过于集中,进而造成的无奈选择.虽然正态分布确实实现了绩效结果的区分,但这种区分是真正绩效结果的体现吗?不得而知。考核,最重要的还是在指标设定、可否量化衡量及客观评价上。强制的分布,往往容易误导被考核人将注意力集中在等级划分的无休止的战争之中,而不在于真正的改善绩效行为方面上。 2、 实施绩效考核不一定要执行强制分布法。首先,将考核评价得分的权力全部下放到被考核人的直接上级,所谓的 360 考核.我们要充分信任被考核人的直接上级,只有这样,直接上级才有足够的权力来掌控他下属的绩效状况,才能做到相对公平下的客观。 其次,可以对评价出来的考核分数进行简单相加,得出一个考核总分 M。根据“员工 A 的最终得分=员工的初始分+员工的初始分/考核总分 M”,计算员工在所在考核群体中的相对最终得分。 Sansanzi: 个人认为,强制分布只是一种手段,针对不同企业的现状而决定是否采纳。每一种管理工具,都是基于一定的假设前提,绩效管理亦然,如合理的绩效管理体系、合理的绩效指标设定、公平公正有效的考核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