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制度 计量器具管理规定编 制: 审 核: 批 准: 2016-11-26 发布 2016—11—26 实施计量器具管理规定1 目的 为加强计量器具的有效管理,做到在统管的基础上分层次、有重点地管好用好计量器具,达到管理制度化,系统化,以确保各类仪器(具)精度,从而保证产品质量.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所使用的所有用于生产、检验、实验等过程的计量器具的采购、校验、维修、报废和保管的管理。3 术语和定义3.1 计量器具:是指能用以直接或间接测出被测对象量值的装置、仪器仪表、量具和用于统一量值的标准物质。3。2 校准:校对机器、仪器等使准确;在规定条件下,为确定计量仪器或测量系统的示值或实物量具或标准物质所代表的值与相对应的被测量的已知值之间关系的一组操作.3.3 检定:通过校验提供证据来确认符合规定的要求.3。4 非正常损坏:是指人为损坏、不按使用法律规范操作等造成的损坏.3.5 内校:内部校验3.6 委外校验:送至有资质的检定机构进行校准/检定3。7 量具校验员:经正规量具校验员培训机构培训,并考取内校资格证书的本厂员工。4 职责4.1 质保部:负责计量器具校验通知及校验活动实施。4.2 量具校验员:负责采购的计量器具的入厂验收和报废鉴定;负责公司总的计量器具台帐的建立;负责编制计量器具年度校准计划,并根据计划进行内校及委外校准 /检定;负责计量器具使用过程的监督。4.3 采购部:负责计量器具的采购和报检。4.4 使用部门:负责部门内部的计量器具的申购、使用、维护和保养;遵循谁领用谁管理的原则, 并根据质保部下发的年度校准计划将计量器具报送至质保部。4.5 使用者单位的负责人、质保部量具校验员共同鉴定非正常损坏计量器具的评定。5 工作程序 5.1 计量器具的采购、验收、领用5.1。1 使用部门根据使用需求提出申请,填写《购置申请》SLFL—QP-07—2024—01提交采购部,经相关领导批准后采购部进行采购.5.1。2 采购部按审批后的规格型号、精密等级要求进行采购,新购置的计量器具必须符合计量法的规定,优先选择有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CMC”标志的产品,同时必须有产品合格证。无厂家名称、厂家地址和生产日期的“三无”产品不得采购。5。1.3 计量器具购置后,采购部报送质保部,质保部量具校验员对采购的计量器具进行入厂验收,将采购的计量器具内校或送至有资质的检定机构进行校准/检定,以其校验结果或校准/检定结果为判定依据。5.1。4 经检验合格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