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保”试点工作会议上的发言同志们:根据会议安排,我就实施“新农保”试点涉及的财政补助政策问题,作一简要说明,并就各级财政部门积极参加和支持试点工作,提几点要求,供大家参考。一、准确把握“新农保”的财政补助政策“新农保”与“老农保”的主要区别是,“老农保”没有财政补贴,而“新农保”有财政补贴。根据中央“新农保”试点工作指导意见和我省试点实施办法,财政补贴分为基础养老金补贴和缴费参保补贴两个部分,通俗地说就是“出口”补贴和“进口”补贴。具体讲,主要政策有以下几点:(一)“出口”补贴政策。所谓“出口”补贴是指对老年人发放基础养老金的财政补贴。“新农保”试点政策规定,对符合条件的 60 周岁以上的农村老年人终身发放基础养老金。国家统一规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 55 元,一年 660 元。发放基础养老金所需的资金,中央财政对我省给予全额补助。假如市县自行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所需资金由市县自行承担。(二)“进口”补贴政策。所谓“进口”补贴是指对缴费参保的人员给予财政补贴。具体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普惠制的基本补贴。“新农保”试点政策规定,对每一个缴费参保的农民群众,按每人每年 30 元的标准,给予普惠性质的基本补贴,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负担。经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我省 30 元基本补贴所需资金,由省市县三级分担。省财政补贴总量按地方补贴的 50%安排;省对各试点地区,根据其财力水平,分档给予补助;其余部分,由市县两级共同分担,具体分担比例由市(州)政府自行确定。假如市县自行提高补贴标准,所需资金由市县自行承担。二是“多缴多补”的激励性补贴。为鼓舞参保农民群众多缴费、多积累,经省政府讨论决定,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参保人,适当给予激励性补贴。具体政策是:对选择 100 元和 200 元档次缴费的,不增加补贴;对选择 300 元档次缴费的,每人每年增加补贴 5 元;对选择 400 元档次缴费的,每人每年增加补贴 10 元;对选择 500 元档次缴费的,每人每年增加补贴15 元。因增加补贴而增加的资金,由地方财政负担,省与市县的分担比例与 30 元普惠制补贴的分担比例相同。假如市县在省统一规定的标准外自行提高补贴标准,所需资金由市县自行承担。三是缴费困难群体的照顾性补贴。根据中央“新农保”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精神,省政府讨论决定,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给予照顾性补贴。除正常享受普惠制 30 元基本补贴外,对其按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