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人才培育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育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与技能进行科学讨论的重要手段,也是检验学生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掌握程度的重要标准之一。是培育学生创新思维,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的有效途径,是学生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知识解决学术和实际问题的重要方式,是反映学生全面素养和能力的重要标志。为进一步法律规范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全面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人才培育方案中极其重要的必修环节,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教学的基本目标是通过该课程培育学生以下几方面的能力:1.培育学生综合运用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能力;培育学生独立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的创新意识;2.培育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和严肃仔细的科学态度;3.培育学生运用专业手段及科学方法猎取信息和处理信息的能力;4.培育学生开展调查讨论、处理实验数据、利用文献和书面表达等综合能力。第三条 毕业论文(设计)的形式,文理科以论文为主,工科以设计为主。第四条 毕业论文(设计)要严格遵守工作程序,加强各环节的管理,确保完成的质量。第二章 组织管理第五条 教务处负责制定全校毕业论文工作的指导原则,负责全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管理、检查与评估以及优秀毕业论文和优秀指导老师的评选和奖励。第六条 各系要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制订本系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负责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的确定、指导老师的分派、指导过程的监控、论文(设计)答辩的组织与实施、论文(设计)质量的评估、论文(设计)存档、推举优秀论文等环节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第三章 工作程序第六条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分为选题、开题、实验(设计、调研)、中期检查、撰写、答辩等阶段。第七条 各主要环节的时间安排如下:1.选题。各系应在本科生第七学期第十二周前公布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老师名单及备选论文(设计)题目,组织学生选定题目和指导老师,学生也可与指导老师协商确定论文题目。题目确定后,学生应在指导老师指导下进行文献检索、调研、实验等论文(设计)前期准备工作。题目选定后,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须经指导老师同意并报系备案。选题结果以各系为单位报学校教务处。2.开题。各系应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