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金融开放试析论文 一、危机后的第二轮金融开放 (一)金融开放并不是摆脱危机的良方 ——使韩国摆脱危机的是政府的强力干预而不是金融开放 第二轮金融开放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对外国投资者完全开放金融市场,包括允许外资股权参加和对银行部门投资
在危机前,外国投资者个人拥有的韩国公司的股权不能超过 7%,韩国公司外国股权合计不能超过 26%
在 1997 年 12 月 3 日韩国政府将这两个股权比例限制提高到 50%
1998 年 5 月韩国政府超出 IMF 的要求取消了对外资股权的全部上限规定,甚至允许外资的恶意收购
此外,金融开放的范围还包括外汇交易、建立投资基金、允许外国人购买公共和公司债券、允许外资进入保险公司等广泛的领域
1998 年 6 月,韩国政府宣布分两步实施外汇交易自由化
第一步,1999 年 4 月 1日,实行外汇交易法案
取消常常帐户交易的兑换限制,并建立资本帐户交易的否定清单
凡是清单没有明确禁止的项目都是合法;第二步,2024 年 1 月 1 日,实行外汇交易自由化
2024 年 4 月,政府宣布韩国外汇市场进展规划,到 2024 年将韩国建成东北亚的区域商务中心
目前,韩国汇率制度被 IMF 归为通货膨胀目标的独立浮动的汇率制度
第二轮金融开放的经济政治背景与第一轮开放的完全不同,1997 年 11 月韩国被迫放弃固定汇率, 12 月韩元兑美元贬值70%,1998 年韩国经济衰退 6
9%,失业率接近 7%
由于信任金融危机爆发主要源于外国投资者的信心危机,IMF 作为债权人要求韩国调整对外国投资者的政策,取消外国投资者进入的障碍、提高利率、减少国家对经济的直接干预
可见,第二轮的金融开放的目标是通过吸引外资达到稳定金融体系和摆脱危机困境的目的
尽管政府希望通过提高利率和金融开放猎取外部资金支持,但事与愿违,外国投资者并没有因为利率的提高和市场的开放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