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公职人员消费的改革 职务消费是指公务人员为履行公务所必需的、适度的消费,包括招待费、差旅费、交通费、通讯费等,它构成政府运行成本的主要部分,是维持政府机构正常运转所必需的费用支出。但是,职务消费与权力紧密相关,对职务消费的范围及标准既无允许的法律规范,又无约束的规定,往往会导致行为主体的“自由裁量权”过大,使得必要的消费供给不足、腐败现象普遍存在。 要保证财政资源的使用不偏离公共利益,就必须将职务消费纳入制度化、货币化、法律规范化的轨道。 一、当前公务员职务消费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 1.职务消费不透明、不法律规范,滋生腐败 职务消费中的腐败是腐败最集中、最常见的表现。由于对职务消费的范围、标准等基本问题缺乏明确的规定,使得实际工作中缺乏合理、法律规范的制度性约束,形成了“职务消费是一个筐,什么都往里装”的局面。制度刚性的缺失和消费的不透明又使得假公济私的个人消费、过度的职务消费以及故意的奢侈浪费层出不穷。与贪污、受贿等其他的腐败行为相比,职务消费中的腐败有其自身的特点,它几乎天天在人民大众面前发生,很容易导致民心的流失。 2.职务消费管理口径不一,随意性大,并呈扩大化趋势,加重了政府财政负担 职务消费的主要资金来源是预算外资金,由于我国对职务消费的管理口径不一,存在很大的地域、部门差异,随意性较大,因此,在一些地方、一些部门,职务消费项目越来越多。另外,“实报实销”的财务报销制度使得公务员只要有合法的票据,就可以由政府为其“埋单”,这些行为必定会加重政府负担,导致行政经费的过快增长和财政资金的严重浪费。 3.供给制和实物分配制广泛存在,导致了高行政成本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公务员职务消费及福利待遇由政府大包大揽:其住房、用车、通讯工具等实行实物配给,差旅费、招待费等实行“实报实销”的财务报销制度。当前的职务消费制度虽然进行了试点改革,却依旧没有实现全面货币化分配,大部分地区继续实行实物供应,并且对供应对象也缺乏严格的控制。1995 年,全国行政事业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为 11%,如今已经达 19%~20%了。2024 年,31 个省市自治区的行政事业支出超出财政支出部分,高达 5780 多亿元[1]。 4.监督主体不合理,有效监督少 公务员既是职务消费政策制定者,又是职务消费政策执行者,并且是最后的受益者[2]。行为主体的一致性使得监督过程中暴露了两方面的问题:一方面,由于上级“鞭长莫及”难以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