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项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探讨 摘要:根据国家《劳动法》规定,享受社会保险是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也是劳动合同给予的基本保障。社会保险管理是各项基本保障制度的综合管理。公司社会保险管理工作是对公司职工利益的切实保障,是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权益的体现,是促进公司健康持续进展的基础。笔者对核电公司项目前期工作阶段职工社会保险工作中有关问题进行了解析,提出了加强社会保障工作的难点及对策。 关键词:核电前期;社会保障;人力资源 核电前期工作是指新、扩建核电项目第一台机组正式开始建设之前各项准备工作的统称,通常将核岛浇筑第一罐混凝土(FCD)作为核电进入建设阶段的标志。核电前期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专业知识广、经验丰富的人才,在项目业主的统一部署下协调配合才能顺利完成,职工社保关系的建立、接续、转移等方面还存在一定难度。 一、社会保障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社会保险制度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是对劳动者丧失劳动力(包含年老退休)或临时失去劳动岗位而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保障制度,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及生育保险等。核电项目前期人力资源社保工作更值得关注,只有公司在成立之初打下良好基础,才能为公司长远进展起到人力资源保障作用。1.公司的重视程度不够。在公司成立之初,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也许还未正式成立,往往其职能归属后勤综合管理部门,业务上存在公司对职工社会保险的建立和统筹工作不重视,员工开立账户不及时,相关记录不清楚,社保缴纳数据无核对等问题。2.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由于公司在进展过程中,相关的管理制度还没有健全,职工在办理入职时不清楚如何提供社保管理的相关资料,或者是提交的资料不符合要求,不能及时办理社保手续。在社会保险统一征缴的大前提下,公司和职工个人都需要履行相应的义务以实现社会保险费的顺利征缴。假如没有法律规范的操作流程确保职工社保工作的执行,就会引起职工对社保工作的不认可,将不利于公司职工队伍的稳定。3.统筹地区规定不统一。我国《社会保险法》施行前各省市甚至县区自行制定了大量仅适用于本地的社会保障政策,造成社会保障制度差异化,导致了省市县区之间覆盖范围有宽有窄,费率有高有低,待遇有多有少,转移接续相当困难。有些员工提供的数据不清楚、不完整,导致无法按时缴纳,无法享受社保待遇等问题。4.社会保险缴费比例高。在核电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