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理论纵览 坦南鲍姆(R.Tannenbaum)和施米特(W.H.Schmidt)于1985年提出了领导行为连续体理论。他们认为:经理们在决定何种行为(领导作风)最适合处理某一问题时常常产生困难,他们不知道是应该自己作出决定还是授权给下属作决策。为了使人们从决策的角度深刻认识领导作风的意义,他们提出了领导行为连续体理论。 领导风格与领导者运用权威的程度和下属在作决策时享有的自由度有关。在管理工作中,领导者使用的权威和下属拥有的自由度之间是一方扩大另一方缩小的关系。在高度专制和高度的领导风格之间,坦南鲍姆和施米特划分出7种主要的领导模式: 1、领导作出决策并宣布实施。在这种模式中,领导者确定一个问题,并考虑各种可供选择的方案,从中选择一种,然后向下属宣布执行,不给下属直接参加决策的机会。 2、领导者说服下属执行决策。在这种模式中,同前一种模式一样,领导者承担确认问题和作出决策的责任。但他不是简单地宣布实施这个决策,而是认识到下属中可能会存在反对意见,于是试图通过阐明这个决策可能给下属带来的利益来说服下属接受这个决策,消除下属的反对。 3、领导者提出计划并征求下属的意见。在这种模式中,领导者提出了一个决策,并希望下属接受这个决策,他向下属提出一个有关自己的计划的详细说明,并允许下属提出问题。这样,下属就能更好地理解领导者的计划和意图,领导者和下属能够共同讨论决策的意义和作用。 4、领导者提出可修改的计划。在这种模式中,下属可以对决策发挥某些影响作用,但确认和分析问题的主动权仍在领导者手中,领导者先对问题进行思考,提出一个临时的可修改的计划,并把这个暂定的计划交给有关人员进行征求意见。 5、领导者提出问题,征求意见作决策。在以上几种模式中,领导者在征求下属意见之前就提出了自己的解决方案,而在这个模式中,下属有机会在决策作出以前就提出自己的建议。领导者的主动作用体现在确定问题,下属的作用在于提出各种解决的方案,最后,领导者从他们自己和下属所提出的解决方案中选择一种他认为最好的解决方案。 6、领导者界定问题围,下属集体作出决策。在这种模式中,领导者已经将决策权交给了下属的群体。领导者的工作是弄清所要解决的问题,并为下属提出作决策的条件和要求,下属根据领导者界定的问题围进行决策。 7、领导者允许下属在上司规定的围发挥作用。这种模式表示了极度的团体自由。假如领导者参加了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