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行政管理人员实践职员制革新 1 高校行政管理岗位改革方向 面对高校行政管理人员目前存在的现实状况,全国上下也在积极探究新路子和新办法。《高等教育法》第四十九条规定,“高等学校的管理人员,实行教育职员制度”。“高等学校职员是指在高等学校专门从事管理和服务工作的人员”2000年起,教育部在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大学等五所部属高校和部分省属院校启动了管理人员教育职员制改革试点工作,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至今没有形成法律规范性文件,还没有在全国高校推行职员制度改革。笔者认为,根据目前高校管理人员的状况,为建设一支科学的、高效的管理人员队伍,必须推行职员制,根据职员的职位要求进行岗位聘用。 2 高校行政管理人员推行职员制改革的基本设想 2.1 加大宣传,转变观念 实施高校教育职员制是要建立一种适合市场经济形势的用人机制。为了顺利开展工作,需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思想认识,转变岗位观念,完成两个转变:一是由单位安排工作向竞争上岗,择优聘用的转变;二是管理模式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在舆论上、思想上、心理上完成职员制改革的充分准备。首先,实施职员制是高校人员分类管理的必定趋势,是优化管理人员队伍结构,改善管理人员素养,提高管理效能的必需措施。其次,实施职员制是提高管理人员待遇,拓宽管理人员进展途径,解决管理干部能上不能下,体现以岗定薪、按劳分配、优劳优酬的重要举措。 2.2 科学界定职员范围,畅通职务晋升渠道 要对职员的范围重新进行梳理和界定,既要避开岗位争议,又要适当反映不同岗位间的差异,为不同岗位的晋升提供晋通渠道。根据职位分类原则和依法办事的要求,坚持以“事”为中心,做到一事一职位。依据高校教育管理机关的工作职能,重新修订职位说明,对每一个职位的工作范围、权限、性质、责任、竞争上岗、择优聘任、严格考核等作出明确详细的规定,为职员的升降、奖惩与培训提供明确的方向和可操作性方案。从身份管理变岗位管理,从而促进高校自主用人,保障教职工的自主择业,实现人力资源的有效配置。 2.3 建立合理的工资标准,完善有效的薪酬增长机制 职员的薪酬一方面要体现职员的职级高低、责任、大小和工作难易程度,另一方面要体现职员的能力、资历和贡献。薪酬的设计要让管理人员看到通过努力工作可以晋升职级、提高待遇的结果,从而激励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当前,国家还没有放开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的非领导职务,高校一方面要积极向主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