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电应坚持“五原则”建筑、维修等作业现场由于用电设备种类多、电容量大、工作环境不固定、露天作业、临时使用等特点,在电气线路的敷设、电器元件、电缆的选配及电路的设置等方面容易存在短期行为,容极易引发触电伤亡事故。因此为了进一步保证施工安全,必须加强临时用电管理、法律规范用电,应坚持用电“五原则”。 第一个是坚持施工现场的一条电路原则。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统一进行组织设计,有统一的临时用电施工方案,一个取电来源,一个临时用电施工、安装、维修、管理队伍。配备和使用经过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培训、了解所用设备性能、具备上岗资格的电气技术人员;要建立完整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资料;要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做好电气设备日常维护、电阻测试、电工维修记录。严禁私拉乱接线路,多头取电;严禁施工机械设备和照明各自独立取自不同的用电来源。 第二个是坚持临时用电两级保护原则。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同时,开关箱中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就是说,临时用电应在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分别设置漏电保护器,形成用电线路的两级保护。漏电保护器要装设在配电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和开关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总配电箱的保护区域较大,停电后的影响范围也大,主要是提供间接保护和防止漏电火灾,其漏电动作电流和动作要大于后面的保护。因此,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电流动作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作合理配合,使之具备分级分段保护的功能。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不小于 0.1S。对搁置已久重新使用和连续使用一个月的漏电保护器,应当认真检查其特性,发现问题及时修理或更换。 三是要坚持实施三级配电原则 。配电系统应当设置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和开关箱。根据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的送电顺序,形成完整的三级用(配)电系统。这样配电层次清楚,便于管理和查找故障。总配电箱要设在靠近电源的地区。分配电箱应装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动力配电箱和照明配电箱通常应分别设置。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的场所,要远离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震动的场所,或者做环境防护。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大于 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应不超过 3m。配电箱和开关箱周围要有方便两个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能够因为堆放物品和杂物,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