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里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为解决上世纪 80 年代及以前建成交付使用的住宅小区或住宅项目存在的环境差、管理差等突出问题,在总结 2015 年金鼎小区、神山三航小区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共同缔造的理念推动我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现居住环境和社会管理的双提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要求(一)工作目标按照《厦门市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意见》的要求,以“为民惠民”为出发点,按“先民生、后提升”的原则,运用“共同缔造”的理念,重点解决老旧小区建筑物破损、环境脏乱差、市政设施不配套及管理机制不健全、社区治理体系不完善等问题,利用两年的时间,基本完成全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
2016 年全面启动所有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全区符合条件的 22 个小区力争 2016 年底完成60%的改造任务,2017 年基本完成全部改造任务,使湖里区老旧小区的居住品质得到改善,社区治理体系趋向完善,群众获得感、归属感、幸福感及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二)工作要求1.改造对象
本方案的老旧小区是指 1989 年底前建成并通过竣工验收的非商品房小区(项目)和非个人集资房小区(项目),对违建多的小区不纳入改造范围
居民以本市户籍居民为主、居住环境较差,特别是水、电、管道燃气等市政设施缺失、管理不到位的小区优先列入改造范围
2.民意为先
改造小区的居民必须要有强烈的改造意愿,居民支持率不低于 90%
在改造提升全程贯穿共同缔造的理念和方法,通过宣传发动,让居民愿意拆除违建、让出用地、投工投劳投资,小区的相关联单位积极参与改造过程
对不能形成共同缔造氛围的小区,坚决不纳入改造范围
共同缔造以奖代补部分居民自筹资金部分资金到位率不低于 50%
同时,改造内容要充分尊重民意,建什么、怎么建、怎么管要从居民所需所盼入手,主动适应居民个性化、差异化的需求,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的短板,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