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培训内容一、《劳动合同法》的意义《劳动合同法》作为一部广泛征求过意见并获得高票通过的重要法律,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也受到广大职工群众的普遍拥护。 《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不仅有利于更加切实有效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有利于增强企业凝聚力,有利于促进企业长远发展,对于实现劳动关系双方利益的平衡、促进劳动关系规范有序发展、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有利于规范用工行为、完善劳动规章制度、加强劳动合同日常管理,进而促进社会和谐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过程自 1994 年的下半年,国家劳动部和全国总工会就已经启动了《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程序,但是到 1998 年下半年,准备提交国务院法制办进行审查的时候却因当时的经济社会条件不适宜该法的出台,所以被暂时搁置。重新起草的《劳动合同法(草案)》于 2005 年 12 月 24 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并于 2006 年 3 月 20 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结果社会反响十分强烈,全国人大常委会收到的反馈意见达 19 万条之多,其中最为集中和激烈的争议莫过于立法宗旨了,即《劳动合同法》究竟应该是平等保护劳资双方利益的“平等法”,还是侧重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倾斜法”。经过了四次审议之后,2007 年的 6 月 29 日,《劳动合同法》提交到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表决,当天参加表决的 146 人中有 145 人投了赞成票。尽管波折重重,《劳动合同法》最终还是以高得票率获得通过。三、《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的关系 《劳动法》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法律,《劳动合同法》也是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法律,因此,从制定主体来看,两者的法律位阶是一样的,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但是《劳动合同法》通过在《劳动法》之后,根据民事法律的“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在同一问题上如果《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规定的内容不一致,应该优先适用《劳动合同法》。四、劳动合同的特点1、国家干预下的意思自治劳动合同是在国家干预下的当事人的意思自治,而民事合同是没有国家干预的,体现的是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自治。2、合同双方的当事人之间强弱对比悬殊在民事合同中,当事人之间基本上没有强弱之分,而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之间强弱对比则比较悬殊。一方是非常弱小的个体,即劳动者;另一方是实力较强的组织,即用人单位。3、劳动合同具有人身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目的就是为了使用劳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