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建设委员会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京市建筑工程局宁建工字〔2008〕143 号关于印发使用《南京市建设工程预拌混凝土供应合同》的通知各建设单位、建筑施工企业、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为进一步明确预拌混凝土供需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将南京市建设委员会、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京市建筑工程局联合修订的《南京市建筑工程预拌混凝土供应合同》印发给你们
新修订后的《南京市建筑工程预拌混凝土供应合同》于 12 月 1 日起启用实行
原《南京市建筑工程预拌混凝土供应合同》(示范文本)同时废止
《南京市建筑工程预拌混凝土供应合同》的发放工作由南京市预拌混凝土管理处负责
附:《南京市建筑工程预拌混凝土供应合同》南京市建设委员会 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南京市建筑工程局 二○○八年十月二十八日南 京 市建设工程预拌混凝土供应合同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 使用单位: 供应单位: 签订日期: 南京市建设委员会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南京市建筑工程局签订《南京市建设工程预拌混凝土供应合同》须知一、《南京市建设工程预拌混凝土供应合同》是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京市建筑工程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共同监制的合同示范文本
凡在本市范围内使用预拌混凝土的各类建设工程,签订预拌混凝土供应合同时,推荐使用本合同
二、本合同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依法督促合同的全面履行,以保障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
三、合同编号按照统一编号原则,每个企业拥有一个企业代码(代码为惟一性由南京市预拌混凝土管理处统一制定),各企业按照年度合同顺序编号,要求不重复、不遗漏
具体说明如下:HN————XX————XXXXXXXX 合同代号 企业代码 合同顺序号 例如:“HN-05-20080006”表示“编号为 05 号的企业在 2008 年签订的第0006 份预拌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