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意见》 新华社北京 12 月 22 日电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意见》,从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围绕改善民生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进展、促进各民族交往沟通交融、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提高依法管理民族事务能力、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六个方面提出 25 条意见,旨在切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共同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努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意见》指出,要深刻认识我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基本国情,我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国家,在长期历史进程中,各民族共同开发祖国的辽阔疆域,共同制造灿烂的中华文化,形成了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进展的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要全面理解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基本内涵,必须牢牢把握以下基本要求: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维护祖国统一,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进展,坚持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坚持依法治国。要准确把握当前我国民族工作阶段性特征,包括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并存,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市场经济起步晚、竞争能力比较弱;民族地区经济加快进展势头和进展低水平并存,总体上与东部地区进展绝对差距拉大、民族地区之间进展差距拉大问题突出;国家对民族地区支持力度持续加大和民族地区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建设仍然薄弱并存,历史欠账较多,一些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比较落后;各民族交往沟通交融趋势增强和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上升并存,影响民族关系的因素更加复杂;反对民族分裂、宗教极端、暴力恐怖斗争成效显著和局部地区暴力恐怖活动活跃多发并存等。要进一步明确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指导思想,共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意见》指出,要明确民族地区经济社会进展基本思路,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深化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改善民生为首要任务,以扶贫攻坚为重点,以教育、就业、产业结构调整、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为着力点,以促进市场要素流动与加强各民族交往沟通交融相贯穿为途径,把进展落实到解决区域性共同问题、增进群众福祉、促进民族团结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