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法系的起源中华法系的起源 中华法系,是指在中国古代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孕育成长的,以礼法结合为根本特征,以成文刑法典为核心内容,以《唐律疏议》 为典型代表的中国封建时期的法律制度以及仿效其法而制定的东亚诸国法律制度的统称
中华法系空间范围主要是以中国法为母法为核心, 还包括东亚大陆, 朝鲜半岛, 日本列岛, 琉球群岛和中南半岛部分地区
最初的法产生于夏朝, 以后经商朝到西周时期逐渐完备
经过春秋战国时期法律制度的大变革, 成文法在各国颁布, 到秦朝时中华法系有了雏形
此后, 经过西汉和东汉, 以及三国两晋南北朝长达八百多年的进展, 到隋唐时, 法律思想和法律制度都很成熟, 自成体系了
代表性的法典就是保存至今的《唐律疏议》, 这是中华法系完备的标志
唐朝以后, 宋元明清各朝都以此为蓝本创制自己朝代的法律制度
一. 中华法系的起源 中华法系历史悠久, 其起源可以上溯到史前的传说时代
中华法系与中国法同时出现、 同步进展
中国法律产生于原始社会的部落联盟时代
中国最早的法律诞生于夏
禹建立了夏, 夏是中华史上第一个可以被称之为国家的奴隶制王朝
既然诞生了国家, 那么必须有相应的法律来维持整个国家的秩序
夏朝第一部“法律” 叫《禹刑》 , 也是中华史上的第一部“法律” , 这部“法律” 的内容现在已经无法考证
据《周礼》 等古籍的记载, 夏朝有墨、 劓、膑、 宫、 大辟等刑罚
因此可知, 夏朝已经有了五刑
夏朝的“法律” 代表了统治阶级意志, 以刑律为主, 基本不涉及民法
夏法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法律, 但是夏朝的“法律” 已经具备了法律的雏形, 从夏朝一直延续到春秋战国时期
中华法系起源的一特点是法起源于礼
礼源于战争和祭祀活动, 祭祀活动常常伴以歌舞和誓师、 献俘仪式, 还有颁布军令、 行赏施罚之类
于是礼就逐渐演化成一种神圣威严的仪式和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