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范文集锦 7 篇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篇 1 由于缺乏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正确认识,不少人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不能解除
因此,很多劳动者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视为 护身符 ,千方百计要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另一方面,用人单位则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看成“”了 终身包袱 ,想方设法躲避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义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无”确定终止时间 不是无终止时间,而是指没有确定的终止时间,即期限长短无法提前预料和确定
没有固定的合同终止期限,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间的最大区别
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长期在一个单位或部门工作
这种合同适用于工作保密性强、技术复杂、工作又需要保持人员稳定的岗位
这种合同对于用人单位来说,有利于维护其经济利益,减少频繁更换关键岗位的关键人员而带来的损失
对于劳动者来说,也有利于实现长期稳定职业,钻研业务技术
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之间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是像很多用人单位及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