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截止到 2024 年 8 月,在所有的专业院校中通过国家城市规划专业教育评估的院校有 18 所,占总数的十分之一;通过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的院校有 33 所,占总数的五分之一。绝大部分院校因办学时间太短或自知办学条件与水平存在差距而未申请参加评估。通过对建设部《评估标准》的学习,对我校建筑专业、城市规划专业现状的分析,我们深刻的认识到评估工作的紧迫性和严峻性:硬件(实验设备、教学科研面积、教学经费等)不足,软件(职称评定、成果认定、绩效考核)落后,迎评时间短,工作任务重。一、师生与教学管理用房建设建议1、提高城市规划专业招生数量提高城市规划专业每年招生人数为 30 人以上,满足评估标准。2、增加建筑学与城市规划学科老师数量3、加大师资培育和引进力度“评估前应达到 具有副教授职称以上的专职老师人数不低于本系(学院)专职老师总数的30%,并有正教授 2”人以上 的评估要求,并需增加 2-3 名副教授以上老师。4、扩大职称成果认定范畴(1)认可老师获奖作品和学生竞赛获奖作品,提高其科研级别,划入职称成果认定范畴;(2)增设建筑学与城市规划专业核心期刊种类。5、增加教学管理用房根据生均 10 平方米的评估要求和其它高校平均水平,我校建筑学与城市规划专业需教学管理用房的建筑总面积 6880 m2。现有设计教室、办公室总建筑 2400 m2,需增加面积4280 m2,必须增加以下用房,并满足相应的面积:(1)教学用房(使用面积 2400 m2 建筑面积 3500 m2 )① 专业教室 20 间,按每间容纳 30 人,每间 80 m2 左右,使用面积 1600 m2 建筑面积 XX m2。② 多媒体教室二间 90~100 m2/间③ 计算机教室一间 150 m2/ 间 (现有学院机房 70 m2/间)④ 评图室一间 90~100 m2/间⑤ 报告厅 300 m2⑥ 师生展览厅 200 m2(2)办公管理用房(使用面积 290 m2 建筑面积 450 m2 )① 教学与行政办公室 250 m2② 接待室 40~50 m26、相对独立并集中教学管理用房(1)方案一:在我校屏峰校区设置独立的建筑系馆,将建筑学城市规划专业教室与办公区、实验室集中布置,或分设 2 处,总建筑面积满足 6880 平方米即可。(2)方案二:将邵科馆 2、3、4 楼设置为建筑系的办公与实验用房集中布置,改建成必要的评图室、展览室等必要用房,将学生教室集中于新教楼 9、10 层统一设置,这不仅是评估需要,更是符合建筑学、城市规划专业特点增加学生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