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外资分公司流程步骤是怎样的外资企业分支机构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一、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开业登记(一)应当具备的条件:1、隶属企业必须注册资本全部到位,企业正常运转;2、有符合规定的名称;3、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4、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5、有经营活动所需的资金和从业人员;6、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7、有相应的财务核算制度。(二)应提交的材料:1、申请登记表;2、原审批机关批准的文件和原登记机关同意外出设立分支机构的核准函;3、隶属企业董事会的决议;4、隶属企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原登记机关盖章有效);5、负责人的任职文件;6、隶属企业注册资本到位的验资报告;7、隶属企业上月的资产负债表;8、合资(合作)公司合同复印件(独资公司为章程复印件);9、场地使用证明(租房协议及产权证);10、隶属企业拨给分支机构的营运资金拨款证明;11、其他需提交的文件、证件。二、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机构开业登记(一)应当具备的条件:(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2)固定的办事场所和负责人。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办事机构不得直接从事经营活动。(二)应提交的材料,同分支机构。分公司的债务由谁承担【基本案情】某金属总公司的章程中规定:金属公司下属分公司的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须经董事会以三分之二以上决议通过决定,并由董事长签字方能生效。2024 年 5 月,该金属总公司在哈尔滨成立分公司,取得了营业执照。2024 年 7 月,分公司经理陈某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向招商银行某支行申请贷款 200 万元,贷款期限 6 个月。由于该分公司经营不善,贷款到期无法偿还,于是银行要求总公司承担还款义务。总公司以分公司经理的任免违反公司章程为由,不予偿还。银行遂将金属总公司与哈尔滨分公司作为被告,诉至法院。【法律评论】根据《公司法》第 13 条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本案中,哈尔滨分公司有一定的经营能力,但没有独立承担责任的能力,其债务应当由总公司承担,因此,银行有权要求总公司承担清偿义务。本案中另一个需要注意的问题是:总公司不履行清偿义务的理由是分公司经理的任命违反公司章程,该理由不能成立。因为公司章程只具有内部效力,不能约束公司外的第三人。陈某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和法人授权证明书,这些文件具有公信力,足以使第三人信任陈某的身份的合法性。分公司与总公司是什么关系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