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非线性系统理论对矛盾辩证法的补正[摘要]包括“耗散结构理论”、“协同学”、“突变论”、“混沌理论”、“分形理论”等内容的非线性复杂系统理论,对复杂系统运动给出的辩证分析,显著地不同于矛盾辩证法的视域和理解。讨论两者的某些关系,从复杂系统理论中来借许多有意义的、方法去补正矛盾辩证法对事物的思考和解释,是哲学讨论应当关注的工作。[关键词]复杂系统 非线性理论 矛盾辩证法 补正非线性复杂系统的发现,是由于普里戈津创立“耗散结构理论”,哈肯创立“协同学理论”,托姆创立“突变论”。艾根创立“超循环理论”,曼德布罗特创立“分形理论”,洛伦兹创立“混沌理论”,才得以被关注、被讨论的。它是指那些非对称、非平衡、非简单叠加、非预期、非他组织、非循环、非封闭的复杂系统的事物。描述复杂系统辩证法运动的非线性复杂系统理论,有着不同于传统辩证法对事物的视度和解释方法。这尤其让传统辩证法的核心理念矛盾对立统一的首当其冲。传统的辩证法所揭示的对立统一规律,有一个自然科学的基本依据,那就是经典力学所揭示的作用与反作用机制,以及物理学所揭示的物质内部的某些二元结构。这常常使人固守着一种分析一综合的、一向度的、平面化的线性思维。它满足着人类从复杂现象中探求简单原因、基本要素和确定性趋势等属于线性规律的要求。运用传统辩证法的人们,总是循着这样一种线性思维的范式:事物的结构是二元分合的,部分与整体之间是一种叠加关系,事物的进展遵守着某种确定的严格的必定性,等等。这种思维方式,在特定范围内自然具有强大的解释功能和认知意义。但是,相对于认为世界是无限多样的、结构是复杂耗散的、运动是突发多变的、进展是随机曲折的非线性系统理论,传统的矛盾辩证法对事物进展变化的阐释,则有许多缺失的地方,需要吸收系统辩证法的非线性理论补正和优化自己的解释方法。一非线性理论观察和分析事物的复杂系统,要求克服对立统一规律观察和分析事物简单的两元结构思维。在复杂系统理论看来,世界所有事物,都自成系统又归属于一个高于其结构的更大系统。每个系统,相对于高于其结构层次的大系统而言,它只是构成这个大系统的一个或几个要素,或作为大系统的某一结构层次的事物而存在。事物因其归属不同,因其所处关系或结构不同,而成其为不同的存在,成其为不同性质的事物。与此同时,分处不同的系统或系统不同层次中的事物,当其组织的外延超出了一定的格局或一定的物质、能量、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