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检修安全通则及实施流程一、安全通则 (一)加强检修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安全组织、安全任务、安全责任、安全措施“四落实”。 (二)落实好检修项目负责人,并对检修工作安全负全面责任,对检修工作实行统一指挥调度,确保检修过程的安全。 (三)事先找出检修过程中可能存在和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制定好可能出现的异常事故的应急预案,提前实行预防措施。 (四)检修前要由检修单位主要领导和检修现场负责人共同召开检修会议,内容是:检查劳保品佩带情况、学习检修规程及相关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检修任务并落实到人、制定应急预案等,要保证让全体参入检修人员熟悉操作环境、危险源及安全措施,做好会议记录,内容要详细、具体,参入检修的所有人员要在会议记录上面签字确认。 检修会议召开根据 A/B/C类设备分别由设备厂长、设备主任、检修班长负责落实。 (五)检修期间若需从事动火作业,应先通过动火三级审批后方可实行,并严格根据《动火作业管理制度》中相关规定执行。 (六)检修作业过程中若需登高作业的,必须事先按规定办理操作票,经过三级审批后方可进行,并按《登高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中相关规定执行。 (七)重点设备、特种设备、电力设施等,(如:A/B 类设备中的,多功能天车及普通天车含轨道、电解及碳素除尘器、大型的压力容器及管道、球磨机、锅炉、中频炉、混捏机、室外斗提、500t 破裂机、热媒系统、悬链系统、100KW 以上电机、整流柜、整流变、变压器、开关柜、高低压配电室等)以及其他高空设备(设施)的检修必须办理检修操作票,由检修单位负责上报并经逐级领导签字后方可进行。 (八)现场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要常常检查作业现场的安全状况,保证实行的安全措施有效。 (九)检修作业现场必须有明显的安全标志,由专人监护,做到可干可不干的一律不干;能够到安全地点或安全期间干的一定转移到安全地点或延迟到安全期间干;能用比较安全的方法代替的一定采纳较安全方式作业。 (十)假如出现交叉作业(即:检修和生产同时存在),检修区域除设立安全标志外,还要在检修外围设立安全警戒线,现场设立主任监护,指挥现场车辆、行人等安全通过。 (十一)一切检修应严格执行检修安全技术规程。 (十二)在易燃、易爆区域的生产车间临时检修时,要使用防爆器械,或实行其它防爆措施,严防产生火花。 (十三)焊接作业要注意防火、防爆工作。动火作业前,对动火点周围易燃、易爆物应清理洁净。如附近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