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不违规操办酒席 xx不违规操办酒席承诺书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县委十项规定和《中共湖北省纪委、湖北省监察厅关于禁止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的通知》,努力营造风清气正、文明节俭的良好社会风尚。作为一名国家公职人员(共-产-党员),我郑重承诺:一、自觉学习党和国家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牢固树立廉洁从政意识。二、决不操办“谢师宴”、“升学宴”、“状元酒”等非家庭性质的宴席。三、决不参加各类违规操办的“谢师宴”、“升学宴”、“状元酒”。四、决不借子女升学之机,收敛财物。五、决不使用公车接送子女入学,不巧立名目使用公-款支付子女入学费用。六、发现违规操办“谢师宴”、“升学宴”、“状元酒”情形,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举报电话 0712—4322757、0712—)。我将严格遵守以上承诺,诚恳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有违反,欢迎大家检举、揭发,并请求组织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承诺人(签名):201X 年 X 月 X 日长顺县教育系统严禁违规操办酒席承诺书为认真贯彻落实廉洁自律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州委《九项规定》、县委《七项规定》及《长顺县关于严禁干部职工违规操办酒席的规定(试行)》(长党办发 201X2 号),本人作出郑重承诺如下:一、不以任何形式及理由操办除婚、丧、嫁、娶以外的乔迁酒、搬新居酒、生日祝寿酒、升学酒、满月酒、参军入伍酒、工作调动酒、开业庆典酒、门面酒等各类酒席;二、不借他人(父母、子女、兄弟、姐妹、亲戚等)名义变相为自己操办调动酒、贺房酒、生日酒、以及为子女操办升学酒、当兵酒、满月酒等各类酒席;2/6三、不参与任何违规酒席的吃请、送礼;四、遇红、白事不大操大办,自觉进行申报登记备案;五、本人作为一名教育系统干部职工,将带头移风易俗、厉行节约,不违规操办各类酒席,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违反上述承诺,本人自愿承担一切惩罚和处分。承诺人:201X 年 9 月日附送:不违规补课 xx不违规补课 xx不违规补课承诺书根据教育局长教通字(201X)77 号《关于坚决整治学校及在职教师乱补课乱办班和从事有偿家教活动》的通知精神,学校与在职教师签订其承诺书,本人承诺:在节假日(包括平时)不组织和参与有偿办班活动,不受聘于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不以家属名义从事有偿家教活动、违规开办寄读所、补习班,不以亲友为由接受学生在家寄读或将房屋租与他人开办寄读所或补习班。如违规进行有偿办班补课,愿接受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