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与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矿井粉尘防治,消除井下粉尘危害,防止煤尘爆炸事故发生,保护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实现安全生产,结合矿井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第二条、预防煤尘爆炸的措施(一)实行综合防尘措施,并建立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
地面建设的永久性水池其容量不得小于 200m3,并设有备用水池,贮水量不得小于井下连续两小时的用水量;2
防尘用水管路应铺设到所有能产生和沉积粉尘的地点,并且在需要用水冲洗和喷雾的巷道内,回风巷道每隔 100 米安设一个三通阀门,运输巷道每隔 50 米安设一个三通阀门;3
防尘供水系统中,应安装过滤装置,保证水质的清洁
(二)井下风速必须严格控制,增大风量或改变通风系统时,必须相应地调节风速,防止煤尘飞扬
井巷中风流速度应符合《规程》中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
综合机械化采煤工作面,当实行采煤喷雾降尘等措施后,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可以适当加大风速,但不能超过 5m/
回采工作面,当风速超过 2
5m/时,必须加强喷雾等防尘措施
其它巷道,当接近最高风速时亦须加强防尘措施
(三)产生粉尘的地点,必须采纳有效的防尘措施
掘进岩巷、半煤岩巷和煤巷时都必须采纳湿式钻眼、冲洗巷道顶帮、采纳水炮泥、放炮喷雾、装岩(煤)洒水和净化风流等综合措施
回采工作面应实行喷雾、净化风流、洒水或其他防尘措施
采煤机应安装有效的内外喷雾装置,无喷雾装置的采煤机不得工作
生产中,假如采煤机内喷雾装置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时,必须确保喷雾装置正常
对煤尘沉积强度较大的巷道,可实行用水洗的方法、冲洗周期,按煤尘的沉积强度及煤尘爆炸下限浓度决定
在距尘源 3Om 的范围内,沉积强度大的地点,每班必须冲洗一次;距尘源较远,或沉积强度小的巷道,每天必须冲洗一次,运输巷道每周必须冲洗一次
运输大巷每年必须刷白一次
(四)杜绝引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