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时期国民政府盐务管理体制的变迁 摘要:抗战时期国民政府及时调整了盐务管理机构,实施了一系列有利于抗战的盐务政策,建立起以服务战时经济为特点的盐务管理体制,有力地支持了战时军需民用的需要,为抗战胜利作出了贡献
同期盐务制度的变迁也是民国盐务现代化进程的一个不可逾越的阶段
本文试图对上述问题作进一步讨论
关键词:抗日战争;盐务管理体制;盐专卖一、战前国民政府盐务管理体制的确立与改动 1927 年 6 月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到抗日战争爆发前,中国盐务管理体制发生了新的变化,经历了一个以行政与稽核并:立而以稽核为主,并最终过渡到稽核行政归于统一的过程
一是关于稽核所之废兴
1927 年古应芬任财政部长,提出撤销盐务稽核所,一切事务由各地运使、运副或榷运局兼理
当时裁撤的有扬州、淮北、松江和皖、浙、闽、赣的其他一些地区
10 月孙科继掌财政部,裁撤盐务处,另设盐务署,并主张恢复稽核所职权,另订稽核所章程,于这年底在上海设立总所,在各省设立分支所
不过,他组织的稽核所,完全由华人组成
1928年宋子文接任财政部长后,尽管主张收回国家权利,但认为稽核所“服务人员,向经考试,于盐政经验,自较充实……责任之严明,制度之整齐,都有值得保存者”①
宋子文清楚地看到把有效率的征税机构保留下来对于中央政府的价值,因此,他撤销了孙科排斥外国人的稽核所,并于1929 年 1 月颁布了新定的稽核总分所章程,在上海设立稽核总所,直隶财政部,次第恢复各地稽核分支各所,行使其职权
同时裁撤盐务署稽核处,将收税、稽核职权仍划归稽核所系统主管②
重新恢复的稽核所,与北洋政府时期的稽核所相比较,有三点值得注意:其一,总所设官方面,总办改为专任,不再由财政次长兼任;会办虽任用洋员,但改为自由聘用,不由银行团保荐,洋会办由原来债权人代表身份,变成了中国政府的雇员(至少在名义上如此),而且北洋政府总所洋会办一职,向来由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