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马克思主义劳动观简析创新的价值 在马克思的论述中,“劳动首先是人和自然之间的过程,是人以自身的活动来引起、调整和控制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过程
”“劳动过程,……是制造使用价值的有目的的活动
劳动的过程,作为一种有目的的创造使用价值的活动,从劳动结果的角度看,实际上包含了两种类型:一种是劳动的结果(物化与非物化成果)是以前就出现和存在了的,并且就劳动中的方式、手段与过程环节而言,与过去相比是一种重复性的常规生产劳动,并无质的区别即创新之处,这种劳动就是常规劳动;另一种是劳动的结果(物化与非物化成果)是过去未曾出现过,是超越了人的认识能力与水平、处于某领域前沿和领先地位的,也就是对劳动中的方式、手段与过程环节而言,都包含了不同程度的创新的成分,以至于在劳动过程结束时,劳动所制造的使用价值必然会超越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这一衡量尺度,这种劳动就是创新劳动
“劳动是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交换过程,劳动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在于劳动过程结束时的物化劳动在劳动开始的时候就已经观念地存在于劳动主体的头脑中,这个观念决定着劳动过程的方式和方法
’,闭这个从一开始就存在于劳动主体的头脑中的、把事物发展的可能性与人们的需要结合起来所构想的关于未来的观念,不仅决定着劳动过程的方式、方法的新颖性和创造性,而且决定着这种劳动的结果
也就是说,区分一种劳动是常规劳动还是创新劳动,不仅要看结果本身,还要看劳动的初始前提和实践过程
就劳动本身来说,区分常规劳动还是创新劳动的根本在于这种劳动从观念开始、到劳动过程的方式方法、一直到劳动过程结束是否被打上了创新的烙印,其结果是否是前所未有的
常规劳动和创新劳动是一对既相区别又相联系的范畴
它们的区别主要是:(1)常规劳动是以前有过的某种劳动,具有可模仿和重复的性质,某种常规劳动在社会生产中常常会受到较好地普及和推广;创新劳动是从未有过的某种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