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探究 有序与无序的政治参与》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坚持和扩大公民有序参与决策制定是目前党和政府的重要任务之一,也成为我国民主政治发展追求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 我们党对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认识是一个逐渐深化的过程。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中首次明确提出“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引导人民群众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接着党的十六大报告进一步强调:“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党的十六届二中全会上又提出:“要大力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各项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党的十七大报告更具体地提出:“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成为党和政府一贯坚持的政治主张。 “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实际包含“扩大公民参与”和“公民有序参与”两个概念。“扩大公民参与”不仅表现在纵向的“各个层次”的参与,而且还表现在横向上“各个领域”的参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参与实质上是一个“增量民主”的问题,它意味着政府对公民参与要开通更多的渠道,增加更多的途径,采用更多的方式。在政府决策方面主要表现为公民更多、更直接地介入政策的制订和社会的管理。而“公民有序参与”则要求公民参与的过程、形式和内容都是依法、有序进行的,不是随意、混乱的、无组织的参与。有序参与强调的是公民参与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简单地说,扩大公民参与是公民有序参与的前提和基础;公民有序参与则是扩大公民参与的核心和理论上的升华。“扩大”主要体现的是公民参与的广度和深度,而“有序”强调的则是公民参与的秩序和效果。二者既有区别又联系紧密。通过适时总结公民政治参与的“扩大”和“有序”的实践经验,将公民有序参与向着“各个层次、各个领域”全方位扩展。执政党对公民有序参与认识的逐渐深化,也是公民参与意识不断增强,参与能力不断提高的表现。 二 就公民有序参与而言,主要包含“公民参与”与“有序”两个概念。简单地说,公民参与是指具有公民资格的个人或公民团体出于自身或公共利益的考虑通过合法途径和方式参与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