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采设备起吊安全技术操作章程一、起吊前的准备工作第 38 条 了解起吊重物的质量、几何形状和性能。第 39 条 选择起吊工具、吊起装置和所居,其安全系数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并确定具体的起吊方法。第 40 条 选择符合规定的起吊点,并对起吊地点的支护情况进行检查,起吊时要有专人负责指挥,并确定具体的起吊方法。第 41 条 检查起吊工具、索具的完好情况,确保起吊安全可靠。 二、起吊捆缚及其他注意事项第 42 条 起吊重物时,吊索捆缚应按箱上的标记、设备上专用吊挂装部位和技术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第 43 条 设备应捆绑稳固,找好被起吊物的重心,以防脱扣和倾倒。起吊形状不规则物体或大型设备要实行多点起吊方法。第 44 条 捆绑易变形的设备时,应实行措施,防止其变形。第 45 条 吊索的转折处与设备接触的部位,应垫以软质垫料,以防设备和吊索损坏。第 46 条 设备上滑动的部件应予以固定,以防滑动后碰撞。第 47 条 不准把设备的外凸处,如手把柄接线盒易损部位等做吊装挂绳之用。第 48 条 严禁任何人员随同吊装设备或机具升降。第 49 条 开始起吊时,先慢慢拉紧,观察各处,确保无误后,再行起吊。起吊过程要均匀慢拉,防止设备打滑倾斜突然落下。起吊时要有专人指挥,专人观察顶板、起吊梁,操作人员应站在支护完好,设备、吊梁滑落波及不到的安全地点,其他人员要躲到安全地带。第 50 条 吊装设备时,禁止任何人在设备下面及受力索具附近通行和停留,并不得将手、脚伸到可能被挤压的地方。第 51 条 起吊设备时,应垂直起吊,如受环境或机具的限制不得不斜向上升时,应经过周密计算,并实行有效措施保证安全,移动式起吊机具和桥式起吊机等严禁斜向提升设备。第 52 条 设备在起吊过程当中没有特别情况,不得中间停止作业,指挥人员和起吊机具的司机更不得离开岗位。确实需中间停顿时,必须实行措施将起吊物下垫实、垫牢,防止歪斜。第 53 条 设备起吊就位后,应放置稳固,对重心高的设备,应该先实行防止其摇动或倾倒的措施后,方可拆除起吊机具。第 54 条 在井下利用棚梁或液压支架做承力点起吊设备时,要对棚梁进行加固,必要时对承力件进行计算,方可进行起吊。第 55 条 井下利用绞车和滑车进行起吊重物时,要对绞车的负荷量、钢丝绳的承载能力、滑车的额定负荷进行校核,并对绞车基础或稳固情况及滑轮支撑点防倒措施进行全面检查,无问题时,方可起吊。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