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卸机械电气检测、修理安全操作章程第一条 仔细严格遵守《电力作业》篇的各项规定
第二条 检测、修理前:1、检查工属具是否完好、测量仪器和绝缘工具是否灵敏可靠
2、向司机或有关人员了解故障详细情况和已经实行的处理措施,掌握当前设备状态
3、通知当班值班长和司机,经允许后方可进行检测、修理
4、要根据相关规定做好停电、验电、封地、挂牌、设护栏等安全措施
第三条 检测、修理高压设备或临近设备的高压导电部分与检测、修理人员距离小于安全距离时,要将高压设备停电,并仔细做好安全措施
第四条 因检测、修理需要撤除安全保护设施、解除安全保护功能的,检测、修理中要有保证安全临时措施,检测、修理后要恢复原有状态和功能
第五条 跨单位维修要由设备所属单位负责停送电,并要由熟悉设备情况的电工陪同维修
第六条 夜间检测、修理要有足够的照明,在照明死角工作必须实行补充照明方法,严禁在昏暗环境中摸索检测、修理
第七条 严禁雨天带电检测、修理露天的电气设备
在除尘水喷洒范围以内检测、修理时,严禁喷洒除尘水
第八条 检测、修理控制回路,一般不得带电检测、修理
如确需带电检测、修理时,要将主回路断电,防止误动机
第九条 低压带电作业时,要设专人监护
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严禁使用锉刀、金属尺和带有金属物的毛刷等工具
工作时,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体上进行,并戴好绝缘手套
第十条 检测、修理自动控制的设备,要防止误动作,设备机械部分回转行走范围以内不得有人停留
第十一条 检测、修理复杂电气线路,拆线时要作好标记,以免接线时发生混乱,如不能解决故障,要及时进行恢复原样,并在交接班时交代清楚
第十二条 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允许随意改动原设计线路、不允许随意甩开设备保护装置、不允许随意调整继电器整定值
经审批的对原设计的改动,必须做好记录,并标注在图纸上,以防引起混乱
第十三条 遇有交叉作业,相关各方要落实安全互保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