轧钢厂安全通则1、全厂员工应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保护法和各级政府及公司、厂部的各项安全法律规范制度,严禁违规违章作业和违规违章指挥。2、新入厂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特别工种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并在签订师徒合同后,方准上岗实习。离岗两个月或改工种人员必须进行复工教育和改工种教育。3、特种工种,一律持证操作(特种工种操作证)。无证操作按违章处理。4、有使用临时合同工的车间、科室应按其签订的劳动合同管理。严格安全管理,有违章违制者,经屡次劝教不改,立即退回生产部处理。5、离地两米以上的高空作业,一定要系安全带,安全带不用时,要悬挂存放,防止霉蚀并要根据国家定期试验其强度。6、全厂所有压力容器(气包、气罐),一定要有安全阀或泄压阀、压力表,并要定期检查、校对。其设备的档案资料,必须齐全。7、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运输、使用必须按《消防安全条例》、《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等的有关规定执行。8、在易燃易爆的禁火区域,需动火者必须到生产部安全技术科办理动火证。9、全厂各种车辆,要遵守安全操作章程和国家交通规则,所属主管不得强迫驾驶人员违规违章作业。10、生产区域所有防护栏杆、钢直梯、钢斜梯的规格,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2025-05-83、GB2025-05-83、GB2025-05-83、GB2025-05-83),所有坑、沟必须要有盖板;所有传动轴必须要有防护罩。11、电气设备的管理、使用、维护要分别落实到人,列表造册,以便检查,杜绝设备隐患。12、各单位的各种绝缘工具,起重工具、设备、耐酸防护用品,要按有关规定定期检查是否符合标准。各种保险装置要按技术标准检查,防止失灵误事。13、在编制大、中修改建项目时,必须做到“三同时”,“三同时”未落实,不得施工。14、本厂各级组织,进行施工、安装、检测、修理工作时,要根据相关规定编制切合实际的安全措施,并向全体参加人员进行安全交底,严格执行操作、检测、修理五确认,做到无安全措施不工作。工作完毕,使用单位必须验收签字。15、凡发给《岗位操作牌》的岗位,须持操作牌检查设备和操作设备。检测、修理设备时,无操作牌,不准工作。16、运输、储存、使用溶解乙炔,要严格遵守使用乙炔规章管理制度。特别在运输过程当中,车辆停靠要远离火源、高温区,随车及驾驶人员,禁止吸烟。17、成品打包,严格执行绑扎五-八道堆放高度,通道间距,严格执行原料系统安全操作章程,如因散包或堆放高度造成事故者,由打包和转包人员负全部责任。18、全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