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压力容器爆破事故安全技术措施为了防止压力容器爆破事故的发生,根据原能源部和国家电力公司关于《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和《国家电网公司发电厂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结合我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安全技术措施
1 防止超压1
1 压力容器在投运、停用时,应当严格根据《运转规程》规定控制压力在允许范围以内,以防焊缝拉裂,引起爆破
异常工况应按《运转规程》规定进行紧急处理,确保任何工况下压力容器不超压运转
2 各压力容器安全阀应结合机组大小修进行定期校验和排放试验
3 运转中的压力容器及其安全附件(如安全阀、排污阀、监视表计、联锁、自动装置等)应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若因故需退出压力容器保护装置时应经总工程师批准,保护装置退出后,实行远方操作并加强监视,且应限期恢复
4 使用中的各种气瓶严禁改变涂色,防止错装、错用;气瓶立放时应实行措施防止倾倒;放置液氯、溶解乙炔气瓶场所的温度要符合要求
使用溶解乙炔气瓶者必须配置防止回火的装置
5 压力容器内部有压力时,严禁进行任何修理或紧固工作
6 压力容器上的压力表计必须每年校验一次,确保压力表计完好准确
7 结合机组大修进行压力容器定检工作
2 在役压力容器应结合机组大小修,根据《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DL612-1996)的有关规定,实行定期检验制度
1 压力容器进行定检时,应对与压力容器相连的管路系统进行检查
2 结合机组大修,委托经资格论证合格的单位对压力容器内外部进行检验
小修的安全附件检查由本公司维护部机械专责工程师(班组技术专责)和检测、修理人员进行,检查情况报安生部
突发事故的无损探伤工作由本公司委托试验、检测方面有相应资格证书的人员进行
3 禁止在压力容器上随意开孔和焊接其他构件
若必须在压力容器上开孔或修理,应该先核算其结构强度,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