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创新行政复议机制提高行政复议水平一、统一思想,更新观念,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和原则牢固树立起与法治社会要求和时代发展需要相适应的执法理念和原则,是依法行政的时代需要,也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为此,××市工商系统坚持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学习贯彻《复议法》和《复议条例》,充分认识到,在我国经济社会文化发展到现阶段,广大人民群众对民主与法制的追求,对公平和正义的呼唤,以及对安定有序的生产生活环境的向往会越来越迫切,要发挥好工商机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必须改革和改进工商行政管理执法工作。行政复议工作,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联系十分密切,行政复议工作的好坏,不仅影响到工商部门形象和行政执法水平,而且事关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更需要全面改进和提高。要改革和创新行政执法工作以及复议工作就必须首先转变思想,更新观念。为此,××市工商局从转变观念入手,全面推进行政执法改革。*月,召开了全系统“改革行政执法工作,促进和谐工商建设”工作会议,提出了在执法工作中要积极树立“公正、法治、和谐、大局”四个执法理念和坚持“国家利益和消费者、经营者合法权益相统一;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经济效果相统一;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相统一;行政执法、普法宣传和指导帮扶相统一”四项执法原则,这“四个理念”和“四项原则”与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的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六项原则以及国家工商总局提出的“四个统一”精神是一致的,符合当前国家经济社会特别是应对金融危机形势的要求,也符合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实际,是当前××市工商行政管理执法工作的总的指导思想,为指导××市推进行政执法改革,促进行政复工作的创新,打下了良好的思想基础。二、积极探索,完善制度,不断创新复议工作机制近年来,××市工商局紧紧围绕“法治工商”建设目标,积极创新行政复议工作体制机制,努力改进行政复议的方法、方式,把“四个理念”和“四项原则”以及“以人为本,复议第1页共17页为民”的理念融入执法实践。(一)积极推行“庭审式”复议方式。为保障当事人的陈述权、辩论权、知情权等合法权益,促进行政复议机关公开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市工商局参照行政诉讼的庭审程序和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对重大、疑难复议案件由以往的“书审”改为“庭审”。复议机关主持,双方同时参与复议,由申请人、被申请人当场陈述,并进行举证、质证、辩论,庭后由复议机关根据庭审情况做出复议决定。青岛、××等市工商局2005年就开展了对重大、疑难案件进行“庭审”的探索,并取得良好效果。之后,××市工商局将这一做法在全系统进行了推广,受到了一致好评。今年*月,××市工商局受理了一起不服吊销营业执照申请行政复议的案件,审查时××市工商局发现,一方面申请人对有关国家法律法规不了解,另一方面当事人与作为被申请人的执法机关缺乏沟通。于是,××市工商局决定采取庭审方式,把双方召集到一起,通过被申请人就有关法律的规定以及对被申请人作出处罚的理由和依据的说明,申请人对法律的规定有了进一步认识和理解。同时,××市工商局又建议被申请人的工作人员积极指导帮助申请人依法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最后,当事人不仅自愿撤回了复议申请,而且对××市工商局的这一做法给与高度赞扬。行政复议采取庭审方式,不仅有利于复议机构全面把握案情、准确适用法律、加大行政复议的透明度,而且增强了当事人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信任,也有利于缓解当事人情绪,减少不服复议而提起诉讼情况的发生,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同时,有助于被申请人机关发现问题,引以为鉴,达到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的目的。(二)探索建立案前和解、案中调解机制。按照《复议条例》的精神,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以及当事人之间的行政赔偿纠纷行政复议案件,××市工商局积极为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创造条件,促进当事人与行政机关的相互理解和信任,最大限度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