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1 目的 实行措施消除实际不符合及其产生的影响,防止非预期使用、安装或转序;识别原因,实行措施防止潜在的不符合演变为事实上的不符合。验证纠正/预防措施的有效性,确保过程运行控制的持续改进。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质量、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有关的不符合过程的控制与改进。 3 职责 3.1 集团公司生产副总经理对本程序负责。 3.2 集团公司安质处为主责部门。负责组织对管理体系内部审核不符合、管理评审纠正和预防措施的跟踪验证;负责外部审核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的跟踪验证;负责组织编写环境影响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面信息,以确定是否制定纠正、预防措施。 3.3 集团公司工程技术部负责组织编写、分析工程项目中带有普遍性、全局性的质量趋势信息,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3.4 相关部门/分公司、各项目经理部负责本部门/单位的不符合项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制定和组织实施。 4 工作程序 4.1 不符合的等级划分: 4.1.1 不符合:一般不符合和重大不符合。 4.1.2 不符合分类: a) 一般不符合:间或发生,不符合法规、法律规范、规程、标准要求,可能导致不合格品/部位(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中的说法一致)的发生,但不影响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b) 重大不符合:要素或关键过程多次出现重复发生不符合现象,而又未能实行有效的纠正措施加以消除,导致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出现系统性失效,或在体系运行过程中出现区域性失效。 4.2 不符合的来源 a)进货检验和试验发生的物资不符合; b)工序过程产生的不符合; c)日常监视和测量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 d)监理提出的有关问题; e)相关方的抱怨; f)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法律规范、标准的变更引起的不符合; g)内审和外审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项报告。 4.3 重大不符合发生后由责任部门立即传递信息至集团公司工程技术部、安质处;一般不符合信息由分公司、各项目经理部责任部门负责保存记录。 上一页 1 23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