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接收设施整治总结 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管理涉及国家的政治安全、文化安全和信息安全,是我们广电工作重心之一。我们根据“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集中开展打击非法销售、安装使用卫星电视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行动,通过整治,法律规范了广播电视传播秩序,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社会和谐。今年,我们在县委政法委部署下,联合 610 办、公安、工商等门,开展了一系列的整治工作。 一、扩大覆盖面满足广阔百姓收听收看广播电视节目的需求 近年来,我县加大对广播电视事业建设投资力度,通过改造广播电视传输网线,增加光节点,收编乡镇网站,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有线电视建设等多种形式,有线电视普及率增长迅速,行政村覆盖率达到了 70%以上,广阔老百姓看电视难问题得到了初步解决,基本上满足了他们收听收看广播电视的需求,有效地遏制了私自购买和安装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势头的蔓延。2024 年,县网络公司新架杆线 120 余公里,新增光节点 62 个,新增用户 1700 余户,数字电视新装 63 多户,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获得双丰收。 二、加大对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相关法规的宣传力度 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整治涉及广阔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了让广阔人民群众对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管理有一个比较清楚的了解,我们运用各种手段,加大宣传力度。今年,我们在经费十分拮据的情况下,拿出资金印制发放了宣传品 2000 余份,出动宣传车辆 40 余辆次,宣传人员 100 余人次,到达乡村 30 余个,在电视台制作专题宣传片《法在身边》2 期,为实现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法律规范管理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强化措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动态式的工作,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完成的。为此,我们制定了专项行动方案,成立了集中整治领导小组,组建了广电稽查队伍,建立了有效的举报奖励制度,健全和完善了群众监督,部门联动,多管齐下的工作机制。通过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强化各项具体措施,建立了长效管理机制,为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管理工作夯实了基础。 四、抓住关键环节依法查处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 查处非法销售、安装使用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是进行地面卫星广播电视接收设施整治行动的关键环节,重中之重。我县地面卫星广播电视接收设施主要分布在比较偏僻的农村,少数分布在有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