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应聘谨慎培训收费陷阱 律师指出,《劳动合同法》第 9 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本案中,该用人公司在招录员工的过程中,以进行入职前培训为由,向赵波收取培训费用的行为没有法律依据,赵波有权拒绝
同时,对于培训事宜还要分情况来看
假如培训带有试用性质,也就是赵波实际参加具体业务,付出劳动成本,那么有理由认为所谓培训存在事实上的用工关系,那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在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并支付相应工资待遇,否则可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对此,律师建议赵波编写工作记录、值班记录或者劳动酬劳签收证明等相关证据材料
假如培训属于封闭式的培训学习,不具有用工性质,那么要看其有无培训方面的资质,有无签订培训服务合同、提供发票等票据,假如存在不法律规范、不合法行为,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
假如培训行为有合同依据,同时不存在违法事由,那么建议赵波根据培训合同相关规定,与公司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
如何识别陷阱 1、拒交各种名义的费用
任何招聘单位,以任何名义要求求职者收取抵押金,服装费,产品押金,风险金,报名费,培训费等收费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
2、不要轻信许诺到外地上岗、到外地企业、到国外打工或某某外地分公司、分厂、办事处的高薪招聘
无论其待遇多好,求职者千万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和高度的警惕,不要轻信他们的口头许诺,一是不去,二是到劳动保障部咨询,否则会吃大亏,被骗工、骗钱,甚至被人贩子骗卖,悔之晚矣
3、不要将重要的证件作抵押
不要将自己的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等相关重要证件作抵押
有的用人单位以保证学生实习时间等为由扣住学生的证件,根据相关的规定,任何单位都不能扣押证件
4、掌握劳动法规和相关政策
主动学习一些劳动法规和相关政策,提高自己的求职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