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单位”活动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教育引导广阔党员干部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熟悉掌握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关的法律法规,熟练运用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发挥好机关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上的表率作用;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领导干部带头学法。通过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核制度,建立党员领导干部法治档案,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五个一”(学法计划、学法教材、学习笔记、法治课讲义、学习心得或调研文章),每年至少参加 2 次以上中心组集体学法,年底述职时,要将学习法律方面的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进一步法律规范化,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带头示范作用。 (二)加强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学法。合理设置法制教育学习专题,加强执法人员法治能力培训,每年组织不少于 2 次法制讲座,机关干部每年学法不少于 40 学时;机关单位要有年度学法计划,把法制讲座与加强法律知识的自我学习相结合,保证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三)建立学法用法制度。一是要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在职人员学法用法考核制度及任期内依法行政情况考查制度,把学法用法、依法管理、依法行政、服务质量的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逐步建立学法用法的长效机制。二是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法制讲座、法律培训等制度。使学法用法活动成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促进法律“进机关、进单位”工作的法律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建设。 (四)完善和落实党务公开制度。提高党内民主制度化水平,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着力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的氛围,探究党员反映情况、表达意愿、参加决策的有效途径,进一步健全党内情况通报、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制度。深化推动党务公开,畅通民主监督渠道,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或者依照有关规定等不宜公开的以外,机关各级党组织的决策事务都应通过多种方式公开,不断扩大党员干部的知情权和参加权。 (五)加强机关法治文化建设。单位要根据职能职责,借助微博、微信、简报等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