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掘装载机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1.挖掘装载机的挖掘及装载作业应符合单斗挖掘机安全操作规程和轮胎式装载机安全操作规程
2.不宜挖掘应按 JGJ 33-2001 附录 D 指明的三类及以上土壤规定执行
3.作业前,应查明施工场地明、暗设置物(电线、地下电缆、管道、坑道等)的地点及走向,并采纳明显记号表示
严禁在离电缆 1m 距离以内作业
4.挖掘作业前应先将装载斗翻转,使斗口朝地,并使前轮稍离开地面,踏下并锁住制动踏板,然后伸出支腿,使后轮离地并保持水平位置
5.作业时,操纵手柄应平稳,不得急剧移动;动臂下降时不得中途制动
挖掘时不得使用高速档
6.回转应平稳,不得撞击并用于砸实沟槽的侧面
7.动臂后端的缓冲块应保持完好;如有损坏时,应修复后方可使用
8.移位时,应将挖掘装置处于中间运输状态,收起支腿,提起提升臂后方可进行
9.装载作业前,应将挖掘装置的回转机构置于中间位置,并用拉板固定
10.在装载过程中,应使用低速档
11.铲斗提升臂在举升时,不应使用阀的浮动位置
12.在前四阀工作时,后四阀不得同时进行工作
13.在行驶或作业中,除驾驶室外,挖掘装载机任何地方均严禁乘坐或站立人员
14.行驶中,不应高速和急转弯
下坡时不得空挡滑行
15.行驶时,支腿应完全收回,挖掘装置应固定牢靠,装载装置宜放低,铲斗和斗柄液压活塞杆应保持完全伸张位置
16.当停放时间超过 lh 时,应支起支腿,使后轮离地;停放时间超过 1d 时,应使后轮离地,并应在后悬架下面用垫块支撑
17.机械运行中,严禁接触转动部位和进行检修
在修理(焊、铆等)工作装置时,应使其降到最低位置,并应在悬空部位垫上垫木
18.在施工中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工,待符合作业安全条件时,方可继续施工: 1)填挖区土体不稳定,有发生坍塌危险时; 2)气候突变,发生暴雨、水位暴涨或山洪暴发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