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力发电厂脱硝氨区水喷淋系统探讨近年随着国家环保标准不断的提高,火力发电厂烟气脱硝工程在电力行业内大批量、集中展开。液氨作为火力发电厂脱硝系统的还原剂,被广泛使用。对火力发电企业在安全管理、运行管理、设备管理等方面,带来了新的挑战。依据现行国家设计规程、法律规范,结合氨区自身特点进行探讨,重点讨论水喷淋系统在氨区防泄漏、防扩散方面的设计模式和设计理念,促进氨区水喷淋系统设计模式的开发。1 氨的特性氨是一种无色气体,有强烈的刺激性气味,分子量 17.03,标准状况下密度 0.7081kg/m3,沸点为-33.35℃,自燃点 651.11℃,与空气混合爆炸极限 15.7%~27.4%(最易引燃浓度 17%),最小点火能量 680mJ。按火灾危险性分类规定,液氨属乙 A 类可燃液体。氨具有挥发性、毒性和强碱性(pH 在 10 左右),对眼、呼吸道粘膜有强烈刺激和腐蚀作用,可导致人体呼吸困难、昏迷、休克甚至死亡,其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 30mg/m3,半致死浓度1390mg/m3,即刻致死浓度 3500mg/m3。氨极易溶于水,常温常压下 1 体积水可溶解 700 倍体积氨(氨水饱和浓度 34%)。2 液氨危险性液氨,又称为无水氨,是一种无色液体,有强烈刺激性气味。为运输及储存便利,通常将氨气通过加压或冷却成液氨。液氨 20℃时密度为 610.26kg/m3,加压液氨气化时体积会膨胀 850 倍,并大量吸热,使周围物质的温度急剧下降。液氨气化后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低浓度氨对粘膜有刺激作用,高浓度可造成组织溶解坏死。液氨或高浓度氨可致眼灼伤;液氨可致皮肤灼伤[1]。根据化学品分类等法律规范系列标准,液氨属于易燃气体,类别 2;压力下气体,液化气体;急性毒性-吸入,类别 3;皮肤腐蚀/刺激,类别 1B;严重眼损伤/眼刺激,类别 1;危害水生环境-急性危害,类别 1。3 液氨事故案例及分析3.1 事故案例(表 1)3.2 事故案例分析以上液氨发生泄漏事故为不完全统计,本文对液氨泄漏事故做定性分析。一是液氨泄露事故假如得不到有效控制和防护,通常会造成人员死亡,并且易造成较大事故。二是吉林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的特别重大事故,由火灾导致液氨设备和管道高温发生物理爆炸,液氨发生爆喷性泄漏,在封闭厂房内发生气化和参加燃烧。三是从以上液氨泄漏事故分析,储存液氨设备发生泄漏较少,液氨泄漏多发生在输氨、用氨的设备和管道。4 液氨储存系统水喷淋系统模式根据液氨泄漏事故的定性分析,氨中毒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