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调解协议书如何写 关于仲裁调解协议书你了解多少?你知道仲裁调解协议书如何写吗?下面是我整理的仲裁调解协议书如何写的内容,仅供参考。 1 标题 调解协议的标题应当体现出该文件是纠纷各方经平等协 商 达 成 的 一 致 意 思 表 示 , “ 调 解 协 议”、“和解协议”等均可,也可进一步写明纠纷事由。 2 纠纷各方的身份及授权 调解协议中应当明确记载纠纷各方的身份资料。 自然人至少需写明姓名、性别、出生时间、身份证件号码;法人或其他组织至少需写明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登记地址。 相应的身份证件需复印作为调解协议的附件。 身份资料记载不明的调解协议对义务方的约束力可能大打折扣,而假如调解协议最终不能自动履行,须经诉讼或仲裁等途径,后续的程序中也需要提供详细身份资料。 调解协议本质上属于合同,订立合同的主体将对合同的效力产生影响,易出现纰漏的地方主要是年龄、身份及授权。 订立调解协议时需注意核实参加方是否具有就该纠纷进行调解、作出承担义务或放弃权利的实质性意思表示的能力及权限。 法定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调解时,需记明代理人身份资料和授权权限。 如有独立的授权委托文件,需与身份文件一并作为调解协议的附件,以免委托方事后否认。 为方便协议行文,通常在此部分将纠纷各方分别定为甲方、乙方等,后文则以甲方、乙方等指代。 起草调解协议时需格外注意核对指代的一致性,以免在权利义务条款中因混淆而造成争议。 3 关键词定义 日常使用的词汇含义往往是不确定的,加之广义与狭义 、 术 语 与 俗 语 等 分 别 , 极 易 出 现 不 同 解 释 , 譬 如“2025 年之前”这个日常表述,有时意指 2025年 12 月 31 日之前,有时意指 2025 年 1 月 1 日之前,在一方缺乏履行诚意的情况下,语词含义不明很可能导致新的纠纷。 因此,在调解协议中对关键词进行详细定义是十分必要的。 如劳动争议纠纷,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可主张的项目很多,包括经济补偿、赔偿金、未签订书面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加班费等工资差额、高温津贴等等,如调解协议中仅约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 XX 元“赔偿款”或“补偿款”,而没有对该款项所包含的项目进行详细定义,则有可能造成调解后劳动者再就其认为没有获得的项目进行申诉,而用人单位认为该项目包含在已给付款项中的争议。 简单的调解协议可以直接在条款中对重要措辞进行补充说明,比较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