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保障性住房建设中的问题讨论基于保障性住房建设中的问题讨论 摘要:面对国内持续升温的房地产市场,保障型住房建设已成为我国城市建设住宅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对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出台了一系列重要政策与措施,以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不仅是重要的民生问题,也是扩大内需、拉动消费的至关重要而有效的举措,但因观念陈旧、管理落后,特别是管理部门的认识不高、积极性不足,这些弊端严重的影响了,保障性住房的快速、健康、有序进展,本文通过分析建设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对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体系提出建议。 关键词:保障性住房建设、建设监管、建议 中图分类号:TU113.5+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首先,我们要先清楚保障性住房的含义:保障型住房是我国城镇住宅建设中具有特别性的一种住宅类型,是指根据国家政策以及法律法规的的规定,由政府统一规划,统筹,提供给中低收入人群购买,租赁使用,并且对该类房屋的建造标准和销售价格或租金标准给予限定,起社会保障作用的住房,目前主要供给包括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棚户区安置房,军队安置用房等形式。 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 一、资金:国家对保障性住房已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鼓舞并提倡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但由于现有体制分割、职能分工、考核以及对政策的理解和执行力度上的不统一等原因,项目建设在有关手续的审批和工作协调上非常困难,建设周期加长,加大了企业投资风险,也阻碍了建设项目的正常进行,造成了资源和时间的浪费,政府窗口应建立经济适用房“绿色通道”,实现“一站式”服务。对于建成品的回购,建议出台回购期的相关细化文件。在资金方面,筹资中需要转换政府角色,包括直接筹资和间接筹资,积极引导形成政企合作共建的局面,有政府进行引导。 二、跟踪监管:由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特别民生属性,其质量安全问题自诞生之日起便成为社会议论的热点。当前,保障性住房建设仍然存在着一些不法律规范的行为,为保证施工进度,违规操作、边报边用、擅自改变土地用途、配套的经营性用地规避招拍挂等现象时有发生。各省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和批后监管体系正在逐步完善中,尚未真正实现批、供、用、补、查全程监管;部分廉租房项目,是由政府实施的中央新增投资项目,存在未批先用的现象,地方国土资源部门对于中央投资建设项目,没有制止违法用地的强制执行权,不愿也不敢严格执法。一些地方的保障性住房与商品房等经营性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