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管理的程序与规则一、人事管理规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使本公司员工管理有所遵循,特定本规则
第二条范围:(一)本公司员工管理,除遵照政府有关法令外,悉依本规则办理
二)本规则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雇用男女从业人员而言
雇用第三条本公司各单位如因业务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新进人员任用事务处理流程规定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核准后,由人事单位办理考选事宜
第四条 新进人员考试或测验及审查合格后,由人事单位办理试用申请表,原则上职员 试用3 个月,作业员试用 40 天,期满考核合格者,方得正式雇用;但成绩优良者,可 缩短其试用时间
第五条 试用人员如有品行不良或效劳成绩欠佳或无故旷工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 解雇,试用不满三日者,不给工资
第六条试用人员于报到时,应向人事科缴验以下表件:(一)全户户本及公立医院体格检查表
(二)最后效劳单位离职证明
三)保证书及最近三个月内半身脱帽照片一张
四)试用同意保证
五)人事资料
六)扶养亲属申报表
(七)其他必要文件如其他必要的同意书或证件等)
第七条凡有以下情况者,不得雇用:(一)被夺公权尚未复权者
(二)受有期徒刑宣告或通缉,尚未结案者
三)受破产宣告,尚未撤销者
四)吸食鸦片或其他代用品者
五)亏欠公款受处分有案者
六)患有神精病或传染病者
七)品性恶劣,经公私营机关开除者
(八)体格检查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九)未满 15 岁者
第八条员工一经正式雇用,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及特定性工作视情况应与本公司 签订定期工作协议契约书,双方共同遵守
(一)本公司各级从业人员共分八职称,其职称与职位对比见表 1
(二)从业人员晋升方法另订
保证第九条 本公司员工应一律办理保证手续
第十条填写保证书应注意以下事项:(一)保证书原则上要求殷实独资或合伙行号(铺保)
(二)公司保无效
(三)如个人保,限有不动产方有资格,并应详列不动产明细富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