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员工建言献策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广阔员工的聪慧才智,调动员工参 与管理和技术改进的积极性,为公司进展建言献策,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建言献策是指在公司的日常工作中,员工个人 或集体对公司生产、经营或管理的任何环节所提出的具有可 行性的改进方法和措施建议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为保证员工建言献策活动的顺利开展,成立由 总经理任组长,总工程师、工会主席任副组长,成员由其他 领导班子成员组成的评审领导小组
职责:负责员工建言献 策活动的策划、督导与指导;审定员工建言献策管理办法; 对评审小组有争议的建议项目进行复审;批准建言献策年度 活动经费预算和奖励方案;对重大建言献策进行审定;协调 处理活动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五条评审领导小组下设评审工作小组(下称评审小 组),组长由生产技术部 主 任 担 任 , 副 组 长 由 办 公 室 主 任 担 任,成员由各部室主任、基层工会主席、生产技术部和办公 室相关工作人员组成
职责:负责员工建言献策管理办法的 完善;负责建言献策活动的组织实施与日常管理;对提交公 司的建言献策项目组织评审;对采纳的建议确定落实单位和 责任人;提出活动年度经费预算和奖励方案;监督重大建言 献策的实施;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
第六条根据分级管理的原则,各单位成立员工建言献 策工作机构,负责本单位建言献策活动的日常管理以及改进 项目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条件与内容第七条员工建言献策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一)先进性:所提建议对公司、分公司(部门)、车 间、班组当前现状有改进、完善或提高;(二)可行性:方案、措施在公司、分公司(部门)、 车间、班组现有条件下可实施;(三)效益性:实施后能带来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 其他利益
第八条建言献策的主要内容(一)生产方面对生产组织或过程方法的改进;工艺、设备和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