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服务连续性制度1、目的为患者就诊、住院、会诊、出院、随诊全过程提供优质服务,保证医疗、护理工作的连续性和可及性。2、范围医院科室/部门、员工、医学学员、患者、来访者。3 定义无。4、内容4.1 患者获得医疗服务途径:患者首次到达门诊或急诊与医护人员接触时,医疗服务开始发生。全过程均伴随着对患者的筛查与评估,并推断患者的需求是否与医院的使命及所提供的医疗资源相匹配。医院将所能提供的疾病诊治专科、检查、化验项目、患者就诊程序、工作时间、医院的使命以及医疗服务的资源进行公告,并为适合本院服务范围的患者提供必要的服务。4.1.1 门诊开放的时间为周一至周日 7:30—17: (根据病人情况调整);急诊 24 小时接诊。所有就诊者均进行挂号及信息登记。4.2 门急诊服务。4.2.1 对就诊需求难以界定的初诊患者:可至服务台咨询。已明确所患专科疾病的初诊患者或复诊患者:挂号后直接到专科医生所在楼层,该楼层护士负责接待患者,按《患者评估制度》完成初次筛查,介绍医生情况,安排患者按次序等候就诊。急诊患者:就诊根据《急诊预检分诊制度》《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制度》执行。需优先诊疗的患者:危重患者、外伤患者、65 岁以上老人、残疾人、痛苦门诊的患者,应优先安排上述患者的诊疗、检查、取药和治疗、缴费。疑难患者或就诊 3 次未确诊者:应及时请示上级医生或按《会诊制度》《全院多学科会诊制度》申请会诊。符合入院标准按《入院制度》收入院。门诊医生:在诊疗时遵循《首诊负责制度》,按《患者评估制度》对患者进行评估,以帮助了解患者当前所需服务的类型,根据预防、缓解、治疗和康复的医疗需求,确定最适合患者的治疗方案。患者入院或转院前,需完成相关的常规化验及影像学检查。医生根据检查化验结果决定患者治疗方案,或安排患者住院进一步治疗,或转合适的医院治疗,或请求多学科会诊以明确诊断。4.3 住院服务:4.3.1 确认:医生对收入院的患者要确认医院的技术、设备、人员等条件能够满足其医疗需求。门诊入院告知:医生针对病情建议患者入院治疗时,应告知患者及家属入院检查、治疗(手术)的目的和必要性、治疗的预期效果、住院的大致时间(天数)、所需的大致医疗费用等情况。填写入院通知单:在患者得到充分的信息并决定后,医生开出入院通知单。跨科收治:科室无空床时,医院根据《入院制度》可实行跨科室收治。4.3.5 ICU 收治:医院制定《ICU 患者转入转出制度》,并培训临床医护人员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