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重病人安全管理法律规范1、对危重病人,立即进入绿色急救通道,医师做到详细询问病史,认真进行生命体征检查,快速作出病情评估,及时进行抢救
2、抢救工作应当由临床科主任、护士长负责组织和指挥,并将病情及时上报医务科、护理部
对重大抢救或特别情况(如查无姓名、地址者,无经济来源者)须立即报告医务科(节假日或非正常上班时间报告)、及分管院长
3、每个医生护士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对待危重病人,严谨根据抢救预案进行救治,在抢救时,医护人员必须现场守护病人,严密监护,快速进行处理,做好记录,须在抢救结束后 6 小时内补记抢救记录
4、医务人员必须随时做好抢救工作准备,各类抢救物品、药品、器械由专人管理,定位放置、定时检查、及时补充、更换、维修、消毒,保证随时使用,急救物品完好率要达到 100%
5、抢救时,非抢救人员及病人家属一律不得进入抢救室或抢救现场,以保持环境宁静,忙而不乱
抢救完毕,整理抢救现场,清洗抢救器械,按常规分别消毒以便备用
6、抢救时,护理人员要及时到位,根据各种疾病的抢救程序进行工作
护士在医生未到以前,应根据病情,及时做好各种抢救措施的准备,如吸氧、吸痰、人工呼吸、建立静脉通道等
在抢救过程当中,护士在执行医生的口头医嘱时,应复述一遍,认真、认真核对抢救药品的药名、剂量,抢救时所用药品的空瓶应该保留
抢救完毕立即督促医生据实补写医嘱
危重病人就地抢救,病情稳定后,方可移动
7、认真书写危重病人护理记录单,字迹清楚、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全面,能体现疾病发生进展变化的过程,确保护理记录的连续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8、凡遇有重大抢救,应服从医院统一组织,立即准备,随叫随到
科室之间支持支援配合,必要时成立临时抢救组织,加强抢救工作
9、严格报告制度,凡遇急危重病人,当班医生在积极施行救治的同时,必须立即如实上报科主任,同时报告院领导,科主任和护士长接到报告必须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