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劳动纪律检查制度为了更好地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及劳动纪律情况,及时发现违反安全生产及工作纪律的行为,消除不安全因素,防患于未然,特制订本制度。组成公司纪律委员会,负责领导安全生产、劳动纪律制度的执行及监督检查工作。一、检查内容1、有无违章操作情况;有没有违章冒险作业现象。2、有无未配戴劳动保护设施操作的现象,如未戴罩、防护镜等。3、有无在工位休息、抽烟、闲聊等行为。3、有无迟到、早退、擅离岗位的现象或做与生产无关的事的行为。4、及时发现其他安全隐患、违反安全生产和劳动纪律的现象。二、检查形式由公司纪律委员会组成检查小组实行日常巡视检查、集中整治检查,节假日突击检查的方式进行。1、 日常巡视检查:由检查组成员轮流值日,到车间巡视检查,对违章违纪行为进行批判纠正、警告、处罚;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处理。2、集中整治检查:在发生产安全或违反劳动纪律突发事件的情况下,根据总经理的安排,开展集中整治检查。3、节假日突击检查:在节假日期间,组织力量对公司生产及工作场地、保卫工作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整改。三、责任权力1、纪律委员会检查巡视人员必须做到仔细负责、勤巡勤查,及时发现及时纠正、及时处理,做好记录。2、对应该可以发现的问题未能发现,如因此产生不良后果,责任检查巡视人员承担相应责任。3、纪律委员会检查人员有权对现场的违章违纪行为给予批判、教育、责令检查、责令停止工作、警告、按规定处罚。4、纪律委员会检查人员对发现的涉及生产、安全、纪律的有关问题作好记录,并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安全生产劳动纪律检查制度(二)1 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生产、维修、建设等工作的需要,经使用单位提出申请,项目安全部门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2 在火区内使用电、气焊(割)、电钻、砂轮等,可产生火焰、火花及酷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均为动火作业,必须申请办理”动火证”。3 动火证上应明确负责人、有效期、用火区域及安全防火措施。用火证一律由安全部门审批,用火时要将用火证悬挂在用火点附近备查。4 动火人在接到动火安全作业证后,要详细核对其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和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动火条件时,有权拒绝动火,并向项目安全部门报告。动火人要随身携带”动火证”,严禁无证作业及审批手续不完备的作业。每次动火前均应主动向现场当班操作班长呈验”动火证”,并经其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动火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