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未再婚证明 第一篇:开未再婚证明 开未再婚证明 开未再婚证明 未再婚公证是指具有涉外业务的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当事人未再登记结婚这一法律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未再婚公证有两种情况:一是配偶自然死亡或者宣告死亡后,未再登记结婚;二是依法解除婚姻关系(向民政部门登记离婚、经人民法院调解或判决离婚),未再登记结婚
申办未再婚公证应当由当事人亲自向住所地的具有涉外业务的公证处申请办理,如当事人不能亲自前往,则可委托他人办理
未再婚公证提供的证明材料: 1
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已出境的应提供护照或者有效旅行证、通行证及其复印件;已注销户口的,应提交原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记载情况证明)
当事人的结婚证明(可由民政部门出具结婚证明书)及离婚证明(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离婚调解书、离婚判决书及生效书)或配偶的死亡证明、宣告死亡的人民法院判决书
当事人档案所保管单位的人事部门出具的未再登记结婚的证明
应注意的事项: 1
当事人如有两次以上婚姻,则只需要提供最近一次的有关证明材料
当事人离婚或配偶死亡后,有出境记录的需先提供境外的未再婚证明
黑龙江新闻网讯近日,在道外区某中学当会计的任女士给记者看了一份该区财政局于 12 月 20 日下发的通知,大致内容是:为确保各事业单位离异职工的热费补贴足额发放,防止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等问题的发生,要求 2025 年 9 月 30 日前离婚的职工到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开具“离婚后未再婚证明”……也就是说,假如该区离婚职工想报销今年的包烧费,必须持有“离婚后未再婚证明”
道外区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据统计,每年该区事业单位职工用假离婚这一方法骗包烧费金额高达 400 多万元,实行此办法防范弄虚作假行为实属无奈之举
85 岁退休职工: “没听说别的区有这规定” 27 日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