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司法改革的深层 日本正在酝酿司法改革
关于这场司法改革的性质,日本的一些学者称为“体制改革”,甚至为“国体改革”
)具体负责改革设计的日本司法制度改革审议会在其最终意见书中也指出:本次所要进行的司法改革是为了在“法的统治”这一宪法原则之下将已经进行的 政治 改革、行政改革、 经济 改革有机地结合起来的改革;是有关“这个国家形态”的诸改革中的“最后的关键性”改革
可见,日本这次所要进行的司法改革虽是“司法改革”,但其意义、性质上远远超过单纯的司法改革,确实是一项体制改革和 社会 改革
因此,我们在认识这次司法改革时,既需要从法和司法的角度去 分析 ,又有必要从体制和社会角度去 讨论
如单纯从法和司法的观点看待这次司法改革,只会被有关司法改革议论中的美丽用语所迷惑,只会拱手称颂,却很难领悟其真实含意,更难预测其社会后果
着眼于此,本文试图从法、司法与日本社会的关系入手,探讨日本这次司法改革的真实原因、真实含意,预测其可能产生的社会后果,阐明对我国司法改革的启示
一 作为“权威丧失结果”和“恢复权威手段”的司法改革在最近的日本,很多人都用“荒废了的 10年”一词来评价最近 10 年日本的状况,意思是从 90 年代初期以来日本的经济每况愈下,社会 进展 停滞不前,日本政府及社会对此却不能有所作为,白白地荒废掉了10 年的大好时间
暂且不论到底是否真的是“荒废了的 10 年”,但这 10 年确实是日本的国家权力不断丧失权威的 10 年,以此相对应,也是日本国民日益丢掉自信的 10年
最初开丧失权威之端的是日本的政治机关
80 年代末期以来,政治机关威信扫地,甚至有时民众把“政治家”视为“坏东西”的同义语
步政治机关之后尘的是行政机关
以“优秀”而着称、60 年代及70 年代曾被誉为经济高速成长的最大功劳者、明治维新以来一直盛享社会尊重的行政机关,从 90 年代中期开始声望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