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矛盾纠纷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目录1 总则目的及依据工作原则适用范围突发事件的概念2 组织机构和职责组织机构办公室主要职责成员单位职责3 预警和监测信息监测收集与分析4 应急响应5 后期处置6 保障措施通信与信息保障队伍和经费保障宣传培训7 奖励与责任8 附则1 总则目的及依据为及时、妥善处置民族宗教方面突发事件,切实维护民族宗教界的合法权益,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将可能发生的民族宗教矛盾消灭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事态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进一步增强民族团结、维护宗教和睦、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我县民族宗教领域的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宗教事务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预案。工作原则(一)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坚持分级管理、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根据突发事件的严重性、可控性、影响范围等因素,分级设定和启动应急预案,落实岗位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及其指挥权限。根据属地管理原则,以各镇为主,县统战部和民族宗教局协调有关方面共同应对突发事件。(二)积极慎重、预防为主。因民族宗教问题引发的突发事件有容易激化、容易沉淀等特别性,在处置过程中,要坚持“四个维护”和“宜散不宜聚宜疏不宜堵、宜解不宜结”的原则,特别注意做好教育、疏导工作,切实加强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团结各族群众,孤立和打击少数不法分子,打击“三股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分子)的破坏活动,认真排查,化解矛盾,严密防范和抵御国外敌对势力的渗透和颠覆。(三)积极防范、依法处理,消除后患。要加强调研,认真开展排查工作,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实行有效措施,亟早控制解决。对极少数蓄意闹事分子和违法犯罪活动,要坚决依法处理。同时要切实做好善后工作,总结经验教训,认真加以改进。适用范围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涉及少数民族和信教公民宗教活动方面的具有一定规模的事件,主要有:(一)不同民族成员之间因具体的经济利益而引发的矛盾和纠纷;因出版物、广播影视作品和互联网上出现违反民族政策,损害少数民族群众感情的内容而引发的矛盾和纠纷;由于民族文化传统,风俗习惯,宗教信...